李斯將商鞅、韓非的君主專制理論推向極端,使百姓不敢反抗,統治者久處尊位。他的《行督責書》使民眾時刻處于苛刑的恐怖之中,而他自己在具五刑過程中飽嘗大枷、強索、笞杖、刀錐、斧、?、鐵質、鬼頭刀等各種刑具之苦,終致被夷三族,成為歷史上受刑最酷烈,刑具加身最多之人。
李斯對秦二世重建阿房宮,大修馳道行徑頗為不滿。就此,專司捕盜的亭長和數十獄卒將李斯逮捕入獄,并用鐵鉗給李斯戴上。李斯身著赭色囚服,兩腕被繩縛帶至杖所,將李斯縛定,一人持棍出,擱棍于李斯股上,這里說的棍相當于后世的杖。喝:“打”則行杖。杖之三,則喝令“著實打”五杖換一人,喝如前。每喝,環列者群和之,喊聲動地。杖時,以布承李斯,四人抬著,杖畢,舉布擲于地下。
公元前208年中歷七月,秦二世下令將李斯處“具五刑”、“夷三族”。刑吏怕李斯在行刑時詈罵,先施“抽舌”刑,即先將其舌頭割掉,使其言語不得,刑吏數人用銅針、鐵鑿等在李斯額頭和兩頰刻鑿創口,再用墨涂在創口上搓進肉里永不褪色。又用泛著青光的刑刀將李斯的鼻子割掉,昔日名相風采蕩然無存,已是面目全非,人鬼不分了。彼時因受刖刑的人太多,市上鞋履過剩,假肢倒成了搶手貨。刑吏將李斯縛住,用斧?在膝蓋骨下砍掉雙腿,刑吏們又用笞仗即荊條將李斯刑至昏死過去,用鐵質腰斬,鐵是鍘刀,質為墊板。最后刑吏們用鬼頭砍刀將已氣絕的李斯梟首,將頭顱掛在城頭高桿上示眾。據說李斯“身具白骨而四眼之具猶動,四肢分落而呻痛之聲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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