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漢朝沒有科舉制度,怎樣向朝廷推舉人才?舉“孝廉”就是一個很重要的途徑。所謂“孝廉”,就是“孝順親長,廉能正直”的簡稱,在家里是孝子,在外面是清官、能吏。
這項制度始于漢武帝,董仲舒建議:于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詔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合為“孝廉”。這些人在皇宮當郎官,服務幾年,然后分到地方去任職。漸漸地,一年推薦一次,在這種制度下,全國的精英都集中到了皇宮。孝廉指標稀少,一個有著二十萬戶人家的郡,一年才推薦一個,按戶均五口人來計算,一個孝廉的出現幾率是百萬分之一。兩漢很多官員都出身于孝廉。
朝廷喜歡孝子,就給偽裝孝順者提供了市場。東漢時,名臣陳藩任樂安太守。當地向他推薦一個大孝子趙宣。趙孝子不同常人,人家守孝最多三年,他卻守孝二十年,成為超級道德模范。陳藩問起大孝子守孝期間的起居生活,卻得知他在此期間生了五個子女,于是大怒:你個齷齪東西,給我治罪,“寢宿冢藏,而孕育其中”,假孝子鋃鐺入獄。
守孝就不準生育子女?這固然不人道,不過趙宣也不是良善之輩,一心裝孝子要博取功名富貴,誰想到用力過猛適得其反。辦不到就不要裝,這是做人永恒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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