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協助個案擺脫某些“困境”時,我也常常讓個案體認“聲源”、“聲音”、“聽覺器官所傳遞的物理訊號”和“自己加上去的意義”這些概念,因為,有了這些基礎之后,經常就可協助個案發現很多改善的空間,不過,今天我們不談“心理諮商”這個部分。
今天,我們還是繼續談:如何認清自己的“聽覺認同”、如何擺脫自己的“聽覺認同”、如何讓自己更邁向“無名層次”。
上回提到,在“心靈層次”課程中,探討“無名層次”時,我會安排學員分組討論,研討“那些是“聲音”、“聽覺器官所傳遞的物理訊號”?”和“那些是“自己所加上去的意義”?”這兩個問題。
等到,學員已清楚“自己聽到了那些“聲音””、“自己加上了那些“意義””之后,通常,我會進一步解說“自己為聲音加上意義”相關的幾條“假設前提”。例如:
“只要有“取舍”,我們就是為所聽到的“聲音”賦予“意義”。”
“只要對所聽到的“聲音”賦予“意義”,我們就已作了“取舍”。”
“只要我們有“分別或比較”、“要或不要”、“喜歡或厭惡”、“親近或疏遠”,我們就是在作“取舍”。”
“只要作“取舍”,就有“認同”;“認同”與“取舍”是雙胞胎。”
“只要產生“情緒”、“立場”、“態度”,我們就已經對所聽到的“聲音”賦予“意義”了。”
“我們對“聲音”所賦予的“意義”,都來自我們過去“經驗”的“數據庫”;而這次的“經驗”,也將被儲存到“數據庫”。”
“我們“聽覺器官”所接收的“聲音”,有時像“潺潺流水”,有時像“洶涌波濤”,有時像“沉靜湖水”...,不過,它總是“川流不息”、“一刻不停留”;當“聲音”好似停留時,就是我們正在為它賦予“意義”。”
““聽”是我們“聽覺能力”的展現;對所聽到的“聲音”賦予“意義”,則屬我們另一項“能力”。”
“如果我們想擺脫自己的“聽覺認同”,如果我們想更邁向“無名層次”,不妨先體驗“只聽,卻不賦予意義”。”
作了這些說明之后,接著,我就會安排學員進行“不加任何“意義”地“聽””這個演練。
這個演練和“靜坐”很像,只是,它特別強調:“閉起眼睛”、“只專注于“聽””、“不對任何“聲音”賦予“意義””。
這個演練大約持續十到三十分鐘(視狀況決定),然后,再請每位學員分享經驗、心得。
最常聽到的分享就是:“原來自己一直都是那么忙著為“聲音”賦予“意義”,幾乎可說是“一刻不得閑”。”
也有很多頗有體驗的學員這么說:“不加任何“意義”的“聽”,原來是一個“清清靈靈”、“清清楚楚”的狀態,還滿舒服的。”
也有學員問:“這個狀況是不是就是金剛經講的“無所住”?”
和這個問題相類似,有些學員這么問:“這就是“無名層次”嗎?”
這類問題的答案都是:“當然不是!不過,這卻是邁向“無名層次”很有幫助的體驗!”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nlp/3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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