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幸福大而分之,可歸為兩種:一種是因欲望的滿足而感到的幸福,另一種是生命自體的躍動和充實感所產生的幸福。(池田大作)
幸福,就是這么簡單
對于幸福的理解,可能每個人都能給出不盡相同的答案。真正的幸福是不能描寫的,它只能體會,體會越深就越難以描寫,因為真正的幸福不是一些事實的匯集,而是一種狀態的持續。
對于一個顛沛流離的人來說,幸福就是有一個溫暖的家;
對于一個身患疾病的人來說,幸福就是擁有健康的體魄;
對于一個老人來說,幸福就是子孫滿堂,合家平安;
對于一個男人來說,幸福就是事業有成,家庭美滿;
對于一個女人來說,幸福就是被自己愛的人愛著;
對于一個孩子來說,幸福就是擁有自己的天地;
……
幸福是一種生活的渴求、一種心靈的感覺、一種精神的向往,其實幸福就是這么簡單。
每個人都不免有一個理想,或為溫飽,或為名利,或為學問,或為德行,或為事功,或為醇酒婦人,或為斗雞走狗,所謂“從其大體者為大人,從其小體者為小人”。這種分別以什么為標準呢?哲學家們都承認:人生最高的目的是幸福。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對于這個問題也各有各的見解。積學修德可被看成幸福,飽食暖衣也可被看成是幸福,究竟誰是誰非呢?我們從人的觀點來說,人之所以高貴于禽獸者在于他的心靈。人如果要充分地表現他的人性,必須充實他的心靈生活。幸福是一種享受。享受者或為肉體,或為心靈。人有肉體,就不能沒有肉體的享受。我們不必如持禁欲主義的清教徒之不近人情,但是我們也須明白:肉體的享受不是人類最上的享受,而是人類與雞豚狗彘所共有的。
人類最上的享受是心靈的享受。哪些才是心靈的享受呢?就是真善美三種價值。學問、藝術、道德無一不是心靈的活動,人如果在這三方面達到最高的境界,同時也就達到最幸福的境界。
一個人的生活是否豐富,就是說有無價值,要看他對于心靈或精神生活的努力和成就的大小。如果只顧衣食飽暖而對與真善美不感興趣,他就成為了一具行尸走肉了。這番道理本無深文奧意,但是說起來好像很迂闊。靈與肉的沖突本來是一個古老而不易化除的沖突。許多人因顧到肉遂忘記靈,相習成風,心靈生活便被視為怪誕無稽的事。尤其是近代人被物質的舒適這個觀念所迷惑,大家爭著去拜財神,財神也就籠罩了一切。
末了,我希望我們年輕人都及早確定自己一生的使命,自己去尋求自己的終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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