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做的七件影響中國的大事:
蔣介石無疑是中國二十世紀最出名的人物之一,他的一生對于中國的前途和命運都有很大的影響。1949年之前,他譽滿天下,是我中華民族的英雄,1949年之后,他謗滿天下。對此本文不作討論,只將他一生所做的七件影響中國的大事條列如下:
1,領導北伐,統一國家。(1926~1928年)
民國初年,袁世凱死后,出現軍閥割據的局面。1924年,孫中山先生在廣州創立黃埔軍校,蔣介石出任校長,1926年誓師北伐,一路勢如破竹,至1928年底,東北張學良改旗易幟,宣布效忠國民政府,統一全國。
2,領導抗日,保衛國家。(1937~1945年)
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蔣介石領導全國人民抗戰八年,至1945年取得勝利。在此期間還廢除了滿清與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成為世界四強之一,并參與組建聯合國,使我國能位列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
3,開國大,制憲法,行憲政。(1946~1948年)
抗戰勝利后,蔣介石為完成中山先生的遺志,使國家盡快步入正軌,在政治協商后,召開國民大會,與全國人民選舉的代表,各黨派的代表,還有社會賢達人士一起制訂了《中華民國憲法》。并于1948年正式實行,結束了“訓政”,開啟了“憲政”。雖然共產黨對此不以為然,但是無論從哪方面看,這些做法都值得肯定。比如“國大”,雖然共產黨缺席,但已達到法定的開會人數,還有《中華民國憲法》,無疑是一部比較成熟的民主憲法,臺灣雖然幾經政黨輪替,但依然沿用。
4,在臺灣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1950~1953年)
1949年,由于內戰失敗,國民政府退守臺灣。1950年,代總統李宗仁滯美不歸,蔣介石復行視事,為了穩定社會,大規模的公地放領,即把“國有”及“省有”耕地的所有權轉移為農民所有,使他們成為在自己土地上耕作的自耕農。后來又實行“限田”的制度,即規定地主占有土地的限度,幾超過此限度的土地為政府贖買,然后再轉售給農民,地價同公地放領,購地農民分10年向政府還債,滿后則為土地的主人。這樣做,不僅實現了“耕者有其田”,也不必像大陸那樣損害地主的財產和生命,還有和大陸不同的是,臺灣的土地改革,農民得到了土地的所有權,而大陸的土改呢?不出幾年,全面收歸國有,至1980年代才又承包給農民使用,但農民依然沒有土地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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