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7世紀逐漸接近尾聲,一個重大世紀外交難題令歐洲各國統治者都備感苦惱。1665年,查理二世繼承西班牙王位。在他死后,誰將繼承西班牙王位?三十多年來,在人們的傳言中,對于他,死亡似乎一直近在咫尺。查理由于死后沒有直系后嗣,需要在外國的統治家族中尋找一名親屬來繼承王位。除了領土之外,不動產的繼承和遺贈也需要依據基本法或憲法的規定。但是,君主并沒有權力自行決定身故之后國家將由誰繼承,至少在英國、法國和西班牙是這樣。在那個時代,君主的權力遠遠無法和20世紀的獨裁者相提并論。
西班牙王位繼承問題不僅關系到西班牙自身利益,還影響著國外統治王朝,乃至整個歐洲的權力平衡。所謂的歐洲大陸權力平衡,意味著任何一個家族或國家的力量都不足以對鄰國構成威脅。在17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多個國家認為,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執政期為1643年至1715年)對歐洲的權力平衡構成了嚴重威脅。
1697年,長達九年的奧格斯堡同盟戰爭以《里斯維克和約》的簽訂而終結。此后,路易十四轉而全力維護歐洲大陸和平。倘若他從最初就堅持采用和平方式解決爭端,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或許便不會發生。當時,英國國王威廉三世同時也是聯省共和國(United Provinces,荷蘭共和國)國王!独锼咕S克和約》剛一簽訂,他便聯合路易十四,共同商討西班牙問題的解決方案。
整個西班牙王國可能由法國的波旁王朝(the house of Bourbon)或者奧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神圣羅馬帝國)接手。奧地利大公(archdukes of Austria)和匈牙利及波西米亞國王對這一可能的結果備感擔憂。也就是說,強權即公理。但是,結果并沒有想象的那么糟糕,各國外交家普遍認為,西班牙王位應由歐洲二流統治家族繼承。因此,1698年,威廉三世和路易十四一致同意,查理二世去世之后,西班牙的絕大部分領土,包括西班牙本土、西屬尼德蘭(比利時)和新世界的廣大殖民地,都移交給西班牙已故國王腓力四世(1621年至 1665年執政)的曾孫??年輕的巴伐利亞親王。而意大利境內的西班牙領土將被法國的波旁家族和奧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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