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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法家代表人物商鞅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春秋戰國 來源: 記憶方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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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是中國古代春秋戰國 href="s.asp?ac=2&word=%u6625%u79CB%u6218%u56FD" target=_blank alt="春秋戰國">春秋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公元前361年應召入秦,先后實行兩次變法。商鞅徙木立信堅決推行變法,以法律形式廢除奴隸制的土地制度,開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隸主世襲貴族的特權,確定了封建等級制度,發展和壯大了地主階級政治勢力;統一度量衡,取消各領主的家量;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等。是中國戰國時期各國改革中最徹底的改革。公元前338年商鞅遭到政敵迫害致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孫都繼續實行其新法,為后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商鞅職業生涯

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后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庇謱萃跽f“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惫屦钏篮,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宦官景監三見孝公,商鞅暢談變法治國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長,開始變法,后升大良造。

歷史

周顯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斗,實行連坐之法”。這時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與老師公孫賈。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66年),太傅公子虔復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變法日久,秦民大悅。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前340年,率秦趙軍敗魏國公子昂將軍,魏割西河之地與秦,將人民遷居至大梁,此時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商君之法太過刻薄寡恩,設連坐之法,制定嚴厲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鑊烹之刑。秦國貴族多怨。趙良勸說商君積怨太深,宜“歸十五都,灌園于鄙”、“不貪商、于之富,不寵秦國之教”,商鞅不聽。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駟即位,太子虔告商鞅謀反,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結果因未出示證件,店家害怕“連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斃”;欲逃往魏國,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帥,亦不愿收留。后來商鞅回到商邑,發邑兵北出擊鄭國,秦國發兵討之,殺鞅于鄭國黽池,死后被秦惠王處“車裂之刑”于彤,滅商君之族。

公元前359年,正當商鞅輔佐秦孝公醞釀變法時,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胺ü艧o過,循禮無邪!鄙眺贬樹h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禮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睆亩鲝垺爱敃r而立法,因事而制禮”(《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課本上《商鞅舌戰圖》插圖,是當時這次大辯論的寫照。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商鞅遂遭到政敵的迫害,車裂而死,全家亦被殺害。 歷史

歷史

商鞅立信 href="s.asp?ac=2&word=%u5546%u9785%u7ACB%u4FE1" target=_blank alt="商鞅立信">商鞅立信

據《史記?商君列傳第八》記載,“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由此商鞅得到民眾的信任,得以順利實施變法。秦國自商鞅變法以后,農業生產增加了,軍事力量也強大了。其實在商鞅樹木立威之前,吳起也采用過同樣手段。在吳起人西河郡長官時,把一根木頭立在城南,規定誰能推到木頭就封他做長大夫的官。結果真有人這樣做了,做的人也被封了官了。商鞅的做法流傳下來而吳起的則沒有。

商鞅變法 href="s.asp?ac=2&word=%u5546%u9785%u53D8%u6CD5" target=_blank alt="商鞅變法">商鞅變法

商鞅從公元前356年?前350年,商鞅大規模地推行過兩次變法。第一次變法在公元前356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實行了第二次改革。

經濟措施

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內容如下:

1)廢井田、開阡陌

商鞅在經濟上推行的重大舉措是“廢井田、開阡陌”!妒酚洝酚涊d: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戰國策》說商鞅“決裂阡陌,教民耕戰”,廢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則。所謂“阡陌”,指“井田”中間灌溉的水渠以及與之相應的縱橫道路,縱者稱“阡”,橫者稱“陌”。“封疆”就是奴隸主貴族受封井田的界限!伴_阡陌封疆”就是把標志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從法律上廢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規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則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來平均負擔。此后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占他國土地等,但后來又陸續轉向私有。這樣就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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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農抑商、獎勵耕織

商鞅推行重農抑商的政策。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因棄本求末,或游手好閑而貧窮者,全家罰為官奴。商鞅還招募無地農民到秦國開荒。為鼓勵小農經濟,還規定凡一戶有兩個兒子,到成人年齡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要出雙倍賦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發徭役和戶口稅,發展封建經濟。

3)統一度量衡

商鞅變法前,秦國各地度量衡不統一。為了保證國家的賦稅收入,商鞅制造了標準的度量衡器,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監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從“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規定的1標準尺約合今0.23公尺,1標準升約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商鞅還統一了斗、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犯。

政治措施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如下:

1)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斗爭,各以輕重被刑”,以獎勵軍功而禁止私斗。規定爵位依軍功授予,宗室非有軍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榮華”。就是說有功勞的貴族子弟,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不得鋪張。

歷史

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著商鞅徹底廢除了舊世卿世祿制,今后將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據《漢書》記載:“商君為法于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也就說明了獎勵的做法:將卒在戰爭中斬敵人首級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各級爵位均規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數量標準和衣服等次。而所謂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耙亍笔侵敢话愕某擎,被奴隸主所占有。奴隸主之間為了爭奪土地、財產,經常發生爭斗。新法規定不準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隸主的勢力,加強封建中央集權。嚴懲私斗的作法是:為私斗者,各以情節輕重,處以刑罰。由于推崇戰功,秦國軍隊的戰斗力大大增強。秦國在對外戰爭中,國力進一步增強,從而扭轉了長期以來被動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相會,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被動局面,提高了秦國的地位。秦國還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農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巴蜀地區和盛產牛馬的西北地區,社會生產得到迅速發展,從而奠定了秦統一的物質基礎。 2)除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依軍功大小定貴族身份之高低。該規定沉重打擊了奴隸主舊貴族,因而,招致了他們的怨恨!妒酚洝酚涊d:“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戶籍制度,實行連坐法

秦國的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點。商鞅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的統治,管理廣大居民,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輕罪用重刑。將魏國李悝的《法經》頒布實行,還增加了連坐法。主要內容是:居民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將什、伍作為基層行政單位。按照編制,登記并編入戶籍,責令互相監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與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時規定,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者住宿,否則店主也要連坐。

4)推行縣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也有史書認為是41縣或36個縣)?h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h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商鞅通過縣的設置,把領主對領邑內的政治特權收歸中央。該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廢井田、開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證了土地私有。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

目錄商鞅職業生涯商鞅立信" itemprop="articleSection">商鞅立信商鞅變法" itemprop="articleSection">商鞅變法商鞅-個人影響商鞅-人物評價

后來,秦在新占地區設郡,郡的范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郡守。后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于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

5)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

商鞅的該措施是為了排除復古思想的干擾。然而,商鞅開創的“燔詩書”的高壓政策,不僅極端壓制了人民的思想,對于中國文化典籍也是一種摧殘。 歷史

商鞅-個人影響

商鞅生活在中國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社會轉型時期。當是時也,齊、楚、燕、韓、趙、魏六國都進行過不同程度的變革,正走向強大,而秦國被視為落后的“夷狄之地”,連參加各國會盟的資格都沒有。秦孝公圖強變法,這才有商鞅大展宏圖的機會。商鞅第一次變法是在秦孝公6年(公元前356年),主要內容包括編定戶籍,實行連坐;禁止游說求官和私人請托;獎勵軍功,禁止私斗;重農抑商,發展生產;輕罪重刑,樹立權威。秦孝公12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又進行第二次變法,主要內容包括廢除分封、實行郡縣制;廢除井田制,開阡陌,承認土地私有;統一度量衡;遷都咸陽,避開保守勢力;統一征收軍賦。由這些內容來看,變法主要是改革政治制度、鼓勵生產和按軍功獎勵。比起其他各國的變法來,商鞅變法最全面而徹底。商鞅變法的確實現了秦國的富國強兵。史書評價“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因此,“期年之后,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強大”。用今天的話來說,商鞅變法有利于生產力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時提高了綜合國力。應該承認,商鞅變法為秦統一中國奠定了全面的基礎。商鞅的變法適應歷史潮流,推動了歷史前進。所以,“商君死”而“法未敗”,不像以后的王安石諸人,人死而法廢。他的變法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次從秦孝公三年開始,主要內容包括:編造戶籍,實行什伍連坐;獎勵軍功,頒布按軍功賞賜的制度;獎勵農耕,制定“墾草”開荒的法令等。第二次變法在秦孝公十二年開始,這次變法比第一次更進一步,主要有“開阡陌封疆”,廢除封建領主的土地所有制;普遍推行縣制,設置直屬于國君的縣一級行政機構;直接征派賦役,按戶按人征收軍賦;統一度量衡,取消各領主的家量;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等。經過這兩次變法,完成了秦國從封建領主制到封建地主制的歷史轉變,封建領主貴族的經濟勢力和政治勢力逐步消除,封建地主制的新興政權日益鞏固;農業勞動力增加,耕地擴大,以糧食為主要內容的農業生產日益發展,工商山澤之利主要集中于封建國家之手,政府的財政收入日益富裕;農戰方針具體落實,軍事力量日益強大,一步步實現了富國強兵的目的。這些改革揩施,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

商鞅-人物評價

戰國諸子中,既在思想學識上堪稱“博物君子”,又能“出將入相”、創下不朽功勛者,商鞅可謂首當其選。商鞅變法于中國古史所產生的巨大影響遠非管仲、叔向、子產等賢士大夫所能同日而語。作為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身兼學者與執政者雙重身份,這就使得他具有了既不同于諸子、也不同于普通政治家的特殊性。商鞅執著地踐行變法措施,堪稱中國古史上首位獲得巨大成功的改革家。

歷史

變法也好,改革也好,都是社會的巨大變革。要在較為穩妥的情況下完成這個過程,變法者就不能為達到目的而不惜采用任何手段,要懂得妥協和讓步。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走漸進式之路。漸進的含義一是變法的過程不要太快,要從容易的地方突破,逐步深化。二是要對勢力相當強大的原有既得利益集團讓步,給予適當的補償。在轉型過程中,向舊貴族讓步、保留君主與貴族的地位與利益、實行君主立憲制的英國和日本就比殺了路易十六夫婦的法國革命要好得多。歷史的進步是要付出代價的,不采用流血的方法,做一些讓步,其實代價是最小的。如果商鞅能從重農抑商、廢除井田制等有利于生產的改革入手,給有軍功的人以獎勵,但不廢除舊貴族的地位,也許不會踏雷而亡。歷史上的法家以嚴峻著稱,動輒采用過激的流血手段,這是他們下場大多不好、又遭指責的原因之一。以輕罪重刑來樹立權威,恐怕事與愿違。商鞅的重要政見經后人整理,成《商君書》二十九篇,《漢書?藝文志》有著錄,今存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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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秦在新占地區設郡,郡的范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郡守。后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于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

5)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

商鞅的該措施是為了排除復古思想的干擾。然而,商鞅開創的“燔詩書”的高壓政策,不僅極端壓制了人民的思想,對于中國文化典籍也是一種摧殘。 歷史

商鞅-個人影響

商鞅生活在中國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社會轉型時期。當是時也,齊、楚、燕、韓、趙、魏六國都進行過不同程度的變革,正走向強大,而秦國被視為落后的“夷狄之地”,連參加各國會盟的資格都沒有。秦孝公圖強變法,這才有商鞅大展宏圖的機會。商鞅第一次變法是在秦孝公6年(公元前356年),主要內容包括編定戶籍,實行連坐;禁止游說求官和私人請托;獎勵軍功,禁止私斗;重農抑商,發展生產;輕罪重刑,樹立權威。秦孝公12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又進行第二次變法,主要內容包括廢除分封、實行郡縣制;廢除井田制,開阡陌,承認土地私有;統一度量衡;遷都咸陽,避開保守勢力;統一征收軍賦。由這些內容來看,變法主要是改革政治制度、鼓勵生產和按軍功獎勵。比起其他各國的變法來,商鞅變法最全面而徹底。商鞅變法的確實現了秦國的富國強兵。史書評價“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因此,“期年之后,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強大”。用今天的話來說,商鞅變法有利于生產力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時提高了綜合國力。應該承認,商鞅變法為秦統一中國奠定了全面的基礎。商鞅的變法適應歷史潮流,推動了歷史前進。所以,“商君死”而“法未敗”,不像以后的王安石諸人,人死而法廢。他的變法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次從秦孝公三年開始,主要內容包括:編造戶籍,實行什伍連坐;獎勵軍功,頒布按軍功賞賜的制度;獎勵農耕,制定“墾草”開荒的法令等。第二次變法在秦孝公十二年開始,這次變法比第一次更進一步,主要有“開阡陌封疆”,廢除封建領主的土地所有制;普遍推行縣制,設置直屬于國君的縣一級行政機構;直接征派賦役,按戶按人征收軍賦;統一度量衡,取消各領主的家量;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等。經過這兩次變法,完成了秦國從封建領主制到封建地主制的歷史轉變,封建領主貴族的經濟勢力和政治勢力逐步消除,封建地主制的新興政權日益鞏固;農業勞動力增加,耕地擴大,以糧食為主要內容的農業生產日益發展,工商山澤之利主要集中于封建國家之手,政府的財政收入日益富裕;農戰方針具體落實,軍事力量日益強大,一步步實現了富國強兵的目的。這些改革揩施,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

商鞅-人物評價

戰國諸子中,既在思想學識上堪稱“博物君子”,又能“出將入相”、創下不朽功勛者,商鞅可謂首當其選。商鞅變法于中國古史所產生的巨大影響遠非管仲、叔向、子產等賢士大夫所能同日而語。作為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身兼學者與執政者雙重身份,這就使得他具有了既不同于諸子、也不同于普通政治家的特殊性。

歷史

商鞅執著地踐行變法措施,堪稱中國古史上首位獲得巨大成功的改革家。變法也好,改革也好,都是社會的巨大變革。要在較為穩妥的情況下完成這個過程,變法者就不能為達到目的而不惜采用任何手段,要懂得妥協和讓步。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走漸進式之路。漸進的含義一是變法的過程不要太快,要從容易的地方突破,逐步深化。二是要對勢力相當強大的原有既得利益集團讓步,給予適當的補償。在轉型過程中,向舊貴族讓步、保留君主與貴族的地位與利益、實行君主立憲制的英國和日本就比殺了路易十六夫婦的法國革命要好得多。歷史的進步是要付出代價的,不采用流血的方法,做一些讓步,其實代價是最小的。如果商鞅能從重農抑商、廢除井田制等有利于生產的改革入手,給有軍功的人以獎勵,但不廢除舊貴族的地位,也許不會踏雷而亡。歷史上的法家以嚴峻著稱,動輒采用過激的流血手段,這是他們下場大多不好、又遭指責的原因之一。以輕罪重刑來樹立權威,恐怕事與愿違。商鞅的重要政見經后人整理,成《商君書》二十九篇,《漢書?藝文志》有著錄,今存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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