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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土地、賦稅制度與階級關系的變化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春秋戰國 來源: 記憶方法網
春秋戰國土地、賦稅制度與階級關系的變化

  春秋戰國,王室衰微,各諸侯國經濟發展迅速,日漸強大。一些諸侯國國君、卿大夫,爭取民眾,改革圖強。各諸侯國之間、各諸侯國內國君與卿大夫之間、卿大夫之間斗爭激烈,臣、妾等奴隸和實際處于奴隸地位的庶民和國人也參與其中。其結果不僅使周天子和一些諸侯國國君控制、支配全國土地的土地國有制遭到破壞,也使庶民助耕公田和農村公社定期輪換耕地的制度崩潰。與此同時,維護奴隸主貴族的舊的分封制、世官制度遭破壞,奴隸主貴族也由此逐漸退出歷史舞臺;新興地主階級和反映他們利益的封建官僚制度、食封制度興起;個體農民廣泛出現并成為社會的主要生產者,等等。在這一變化過程中,賦稅制度和剝削方式發生了深刻變化,變化的特點是從榨取直接生產者剩余勞動(徭役經濟)向征收實物稅(租)的實物經濟過渡。這些變化無論從哪個角度考察都是中國歷史上一次巨大變化。

 。ㄒ唬┡`制經濟關系崩潰的原因

 。。統治階級對土地的爭奪西周的以井田制為主干的土地國有制是奴隸主階級的集體所有制。

  然而,奴隸主階級中的人并不以此為滿足,他們常常通過種種方式擴大私人占有的份額。因此,當國家不能進行有效控制時,土地國有制就漸漸向奴隸主貴族的個人私有制轉化。西周時期的《?鼎》、《格伯敦》的銘文中就有奴隸主貴族之間轉讓土地的記載。1975年2月在陜西岐山縣董家村出土的銅器中,發現了西周中葉恭王時關于租田、訴訟、賞賜的銅器銘文。其中有一種叫《衛?》的銅器銘文記載了貴族裘衛兩次共用貝一百朋(一百串貝)和一些服飾品從貴族矩伯那里租到轉讓的土地十三田(1300畝)。這件事得到了伯邑父、榮伯、定伯、■(涼)伯、單伯等貴族的同意,而后由司徒、司馬、司空監督交割,訂立田契,銘于彝器,以昭信守。這種出租轉讓土地實際上是一種買賣。周厲王時的《矢人盤》銘文說,矢國侵擾了散國城邑,給散國造成了損失,結果使用兩塊田去賠償,兩塊田一塊叫眉田,一塊叫井邑田,銘文中敘述了兩塊田的疆界四至、參加驗收的官吏、兩處田官也發誓沒有隱瞞,等等。

  經過詳細地劃疆樹界之后,田地由矢王交割給散氏,散氏自然對土地取得了長期占有權。厲王時期有兩件■攸從的銅器,一件是■從?,一件是■攸從鼎。?的銘文敘述章氏用八邑、良氏用五邑去向■攸從換田,都順當成交。鼎的銘文載■攸從分田給攸衛牧,攸衛牧未給報酬,成訟事。結果攸衛牧發誓要付給■攸從田租,謝其"分田邑"的好處。這些銘文說明,西周時期奴隸主貴族土地私有的傾向在發展之中。

  東周時,由于王權衰落,用種種手段爭奪土地的記載不絕于史。如《左傳》隱公十一年(公元前712年)周桓王強取鄭國"■、劉、■、?之田,……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樊、■?、?茅、向、盟、州、陘、懷".此后,力爭奪蘇忿生分封到的這十一邑的土地,許多諸侯和卿大夫興師動眾,斗爭了130多年,連周王與北狄也卷了進去①,說明了爭奪土地斗爭的激烈!蹲髠鳌烽h公二年(公元前660年)載,"(魯閔)公傅奪卜■田,公不禁".為此,這年秋8月卜■在人唆使下殺死了魯閔公!蹲髠鳌焚夜四辏ü埃叮常材辏⿻x文公五年,晉軍破曹,執曹共公,"分曹、衛之田以畀(給)宋人".《左傳》文公八年(公元前619年)春,"晉侯使解揚歸匡、戚之田于衛".《左傳》宣公元年(公元前608年)"六月,齊人取濟西之田,為立公故(為立魯宣公為魯國國君),以賂齊也".《左傳》成公四年(公元前587年)冬十一月,"鄭伯伐許,取?任泠敦之田".《左傳》成公十一年(公元前580年),"晉?至與周爭?田,王命劉康公、單襄公訴諸晉。

  ?至曰:溫,吾故也,故不敢失".春秋時期,不僅各國之間爭奪土地的斗爭十分激烈,各國內部爭奪土地的斗爭也十分激烈。鄭國就因爭奪土地的斗爭發生了一次內亂。《左傳》襄公十三年(公元前563年)載"初,子駟為田恤,司氏、堵氏、侯氏、子師氏皆喪田焉。故王族聚辭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亂。于是子駟當國,子國為司馬,子耳為司空,子孔為司徒。冬十月戊辰,尉止、司臣、侯晉、堵女父、子師仆帥賊以入,晨,攻執政于西宮之朝,殺子駟、子國、子耳,劫鄭伯以如北宮".這次事件雖很快被平息,但殺掉執政,劫持國君,說明為爭奪土地而進行的斗爭是十分激烈的。晉國國內爭奪土地的斗爭也很激烈。《左傳》成公十七年(公元前574年)

  "??奪夷陽王田","??與長魚矯爭田",他們在晉厲公的支持下殺掉了三?.不久,晉厲公也因"大其私昵而益婦人田,不奪諸大夫田,將焉取以益此?"結果,被卿大夫聯合殺死。《左傳》昭公十四年(公元前528年),"晉邢侯與雍子爭?田!虾钆,殺叔魚與雍子于朝".《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14年)"晉韓宣子卒,魏獻子為政。分祁氏之田以為七縣,分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這些事實說明,晉國內部爭奪土地的斗爭是很激烈的。

  各諸侯國內部土地兼并的結果導致了公室衰落,卿大夫強大,齊國最后由田氏取齊,晉國是魏、趙、韓三家分晉,魯國是季孫、叔孫、孟孫三家瓜分公室。這樣便可清楚看出,隨著上述斗爭的進行,土地所有權逐級下移。首先是以周天子為代表的國有制實際上轉變為各諸侯國的國有制,再進而轉變為實際上的卿大夫所有制,后來又導致了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產生。

  春秋時期不僅各國內部爭奪土地的斗爭十分激烈。國與國之間爭奪土地的斗爭也十分激烈,其結果是大國兼并小國。春秋初國名見于春秋經傳者,尚有209國,到春秋末年國之存者不過二十余,大國僅十余。

  據清人顧棟高所作春秋列國疆域表記,大國兼并小國之數為:齊國兼并十國,和邑二!俄n非子?有度篇》則說齊桓公并國三十。晉兼并二十國和狄部落數處及其他國邑數處。楚兼并十三國,《韓非子?有度篇》則說楚莊王并國二十有六。宋兼并六國,鄭兼并三國,等等。各國之間互相兼并的結果最后導致了秦統一六國! 。。改革是一場革命 歷史

  西周滅亡后,社會急劇變化。為適應新的形勢,從周王室、各諸侯國到卿大夫都在不斷改革。西周時期的分封制和世官世祿制度就是通過改革被逐漸廢除的。分封制與世官世祿制度是中國奴隸社會的根本的政治、經濟制度。通過分封制,周天子分封諸侯,諸侯分封卿大夫,卿大夫在封邑中又建立自己基層政權組織。這樣,各級奴隸主貴族都取消得了相應的土地、奴隸,并建立了他們的世襲統治。因此,分封制和世官世祿制是各級奴隸主貴族階級得以存在的前提。然而,從春秋開始,由于各國之間不斷兼并,諸侯國國君出于防御和對外用兵的需要,就在邊地設置郡縣,直屬國君管轄,由國君派官治理。同時由于分封制下卿大夫在國內儼然似獨立的小王國,彼此之間及與國君之間不斷斗爭,也使國君和一些取得勝利的卿大夫不得不改分封制為郡縣制。另外,由于上述這些原因,一些國家在兼并別國后,也常常在兼并土地上直接設郡縣治理。春秋初期魯莊公時,楚文王滅申、息兩國后就設置了郡縣,后來晉設了40個縣。終春秋之世,天下已有一半以上的地方設置了郡縣。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27年)晉襄公"以……先茅之縣賞胥臣".《左傳》宣公十一年(公元前598年)楚莊王入陳,殺夏徵舒,以陳為縣,后又復陳。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晉侯"賞士伯以瓜衍之縣".《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47年)載蔡聲子曰:"晉人將與之縣以比叔向。"《左傳》昭公五年(公元前537年)載:"韓賦七邑,皆成縣也。……因其十家九縣,長轂九百。其余四十縣,遺守四千(乘)".所謂"韓賦七邑,皆成縣也".注云:韓氏收七邑之賦,七邑皆大縣。所謂"因其十家九縣,長轂九百".注云:韓氏七縣,楊氏二縣。楊氏即叔向子楊石。長轂為兵車,每縣百乘,九縣九百乘。所謂:"其余四十縣,遺守四千",則是說其余四十個縣,留下守國的兵車尚有四千乘。上述記載說明,晉國的一些卿大夫下屬已經是縣了。而且,晉國軍賦的征發已經按縣征發了!蹲髠鳌氛压四辏ü埃担保茨辏⿻x滅祁氏、羊舌氏之后,"分祁氏之田以為七縣,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左傳》哀公二年(公元前493年)趙鞅在前線誓師說:"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這說明趙鞅封邑和晉國設縣已很普遍,賞賜軍功已用縣、郡而不用邑,就說明了這一點。分封制為郡縣制所取代,經歷了一個長期的過程。而且在這一過程中充滿著斗爭。公元前390年左右,吳起變法,下令封君"三世而收爵祿"①,隨著當然要收回封邑,并要把舊貴族遷到荒涼地區"往實廣虛之地"②。這激起了舊貴族的強烈反對,舊貴族借楚悼王去世之機,殺害了吳起。戰國中期,公元前350年,商鞅在秦國第二次下達變法令,并全國小鄉邑為大縣,在秦全國設立41縣。在秦統一六國過程中,郡縣制逐步確立,奴隸主貴族的世官世祿制才為封建官僚制所取代。   所謂世官世祿制,世官是指官位可以世襲繼承,如封為諸侯、卿大夫后,其官職可以父死子繼,代代相傳。另一種情況是,雖然官職可以變動,但世代作官這一點確是共同的。世官制下的選官是以血緣宗法關系為標準的,異姓有功者、姻親和來投靠的他國貴族亦可作官,并有世襲的占有、剝削、統治的生殺予奪的權力,并不是由國家每年給予實物、貨幣俸祿。世官世祿制下對被統治者的統治帶有宗族的血緣宗法關系的偏見,壓榨非常殘酷。春秋時期隨著分封制的逐漸被廢棄,世官世祿制也逐漸被封建官僚制取代。眾所周知,春秋后期,新興的士階層在社會上崛起?鬃泳褪切屡d士大夫的代表人物。他的學生如孔路、子貢、冉求等人都作過官。這類人是通過"學而優"的途徑進入仕途的,而不是通過宗法血緣關系進入的。他們也不占有土地作為世祿,而是領受實物俸祿。孔子到衛國,衛靈公問孔子,"居魯得祿幾何?"孔子說:"奉粟六萬"③。《論語?雍也》載:"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說明這些官僚領受的是實物俸祿。而且,這種官不是世官,不是終身制、世襲制,孔子本人就作過官,不作后就去周游各國。這種新的官僚制度,逐漸發展、壯大,取代了舊的世官世祿制度。

  分封制與世官世祿制被逐漸廢棄,在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奴隸主貴族階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靠,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分封制與世官世祿制是通過改革逐漸被廢棄的,所以說改革就是一場革命。開始時,這種改革是統治者為了眼前利益、需要不自覺地進行,但通過積累、發展,最后卻導致了偉大的預料不到的結果。

 。场P屡f勢力的斗爭春秋時期,周天子與諸侯國之間,各諸侯國彼此之間、各諸侯國內部國君與卿大夫之間、卿大夫彼此之間,都為各自的利益進行激烈的斗爭。斗爭中發展的總趨勢是:周天子衰弱了,諸侯發展起來;諸侯衰弱了,卿大夫發展起來。在這種上下相克的斗爭中,有的削弱和失敗,無法維護舊的制度和秩序,有的為保存、發展、壯大自己的勢力,就采取種種措施爭取民眾,在財產和權力的分配上進行了有利于新興勢力和民眾的改革。他們的勢力越來越強大,逐漸轉變為新興封建勢力的代表人物,并戰勝舊勢力,最后取得勝利。這是中國古代基于生產力、生產關系矛盾運動所導致的一次巨大變革。伴隨這一變革曲折反復進行,新的封建地主階級和封建依附民由隱而顯地在歷史舞臺上占據了統治地位,舊的占統治地位的奴隸主貴族奴役奴隸的階級關系則逐漸退出歷史舞臺。齊國的田氏、魯之三桓和晉的韓、趙、魏就是新興勢力的典型代表人物。

  齊國的田齊奪取姜齊政權是春秋時期到戰國初年新舊勢力斗爭一個突出事例。田氏(陳氏)原是陳國的貴族。魯莊公22年(公元前672年)

  陳國公子完在陳國斗爭中失敗,逃往齊國。齊桓公要他作卿官,公子完謝絕,繼而被任命為工正,在齊國有了立足點。陳完下傳五代,至田厘子乞時,正值齊景公當政時(公元前547-前490年),田氏開始與齊國公室爭奪民眾。關于此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載:"田厘子乞事齊景公為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斗受之,其粟予民以大斗,行陰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齊眾心,宗族益疆,民思田氏。"這一記載表明,田氏為爭取民眾而采取的辦法是,田氏對民眾用小斗征收賦稅,減輕對民眾的剝削,并用大斗貸糧食給民眾,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因此,深得民心。 歷史

 、邸  妒酚洝肪硭氖,《孔子世家》。

  《左傳》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2年)載晏子與齊景公對話說,齊國公室對"山林之木"、"澤之萑蒲"、"藪之薪蒸"、"海之鹽蜃"都設官著守,禁止使用,關卡又"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又"強易其賄",結果造成"征斂無度".又"宮室日更,淫樂不違。內寵之妾肆奪于市,外寵之臣僭令于鄙,私欲養求,不給則應。民人病苦,夫婦皆詛".這都說明舊的奴隸制的制度、觀念、合法的不合法的征斂,給民眾造成極大的苦難。面對這種情況,齊景公問晏子"然則若之何?"晏子卻回答說:"不可為也。"在上述狀況下,田氏是如何爭取民眾的呢?《左傳》昭公三年(公元前539年)載晏嬰使晉對叔向說:"此季世也。吾弗知,齊其為陳氏矣。公棄其民,而歸于陳氏。齊舊四量:豆、區、釜、鐘。四升為豆,各自為四,以登于釜,釜十則鐘。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鐘乃大矣(五升為豆,五豆為區,五區為釜,十釜為鐘,所以鐘大)。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上)市,弗加于山;魚鹽蜃蛤,弗加于海。民叁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凍餒。國之諸市,屨賤踴貴。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愛之如父母,而歸之如流水。"《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16年)載有齊景公與晏子的一段對話:"齊侯與晏子■于路寢。公嘆曰:美哉室,其誰有此乎?晏子曰:敢問何謂也?公曰:吾以為在德。對曰:如君之言,其陳氏乎?陳氏雖無大德,而有施于民。豆、區、釜、鐘之數,其取之公也薄,其施之民也厚。公厚斂焉,陳氏厚施焉,民歸之矣。"從以上材料中,可以看出田氏和姜齊公室的根本不同表現在:一是姜齊公室對民盤剝非常苛重,所謂"征斂無度","民叁其力,二入于公"等等,就說明了這一點。相反,田氏卻"厚施"于民,用小斗收稅,大斗貸出。二是齊國公室刑罰苛暴,以致"國之諸市,屨賤踴貴",田氏卻在一定程度上廢除了這些刑罰,所謂田乞的兒子田常(田成子)"修功行賞,親于百姓"①就說明了這一點。三是民眾無法忍受齊國公室的壓迫,紛紛投奔田氏,田乞時民眾對田氏"愛之如父母,而歸之如流水",晏嬰說"陳氏之施,民歌舞之矣。"②田乞之子田常,《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說田常"復修厘子之政,以大斗出貸,以小斗收。齊人歌之曰:’嫗乎采■,歸乎田成子。’"甚而有的記載說"田成氏之德而民之歌舞,民歸之矣"①。在上述情況下,田氏經過幾代的斗爭,打垮了以姜齊國君為代表的舊勢力,取得了政權。從齊國新舊勢力的斗爭過程中可以看出,新興勢力的代表田氏之所以能取得民眾的支持,是因為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民眾的身份地位向封建勞動者轉變。

  魯國的情況和齊國大體相似。魯國的新興勢力是以季氏為首的三桓。所謂三桓是指季孫氏、叔孫氏、孟孫氏。因這三家都是魯桓公的后裔,所以被稱為三桓。三桓在魯國立足,與田氏立足于齊約同時。季氏在魯經季友、文子、武子、平子四代努力,發展自己的勢力,就掌握了魯國。季氏擴大自己勢力采用的主要是下列辦法:一是實行征稅制,即征收實物租。公元前562年魯國作三軍、三分公室時,"季氏盡征之,叔孫氏臣其子弟,孟孫氏取其半焉"②。這就是說季氏采取了征稅制,叔孫氏還沿用舊的剝削方法,孟孫氏舊的剝削方法和征稅制各用一半。季孫氏由于采用了征稅制,勢力發展很快。過了25年,公元前537年三家四分公室時,季氏獨取四分之二,其他兩家各得一份,此后三家都采用了征稅制③。二是減輕剝削,招收隱民!蹲髠鳌废骞荒贻d魯作三軍,"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無征,不入者倍征"的辦法擴大自己的封建依附人口。《左傳》昭公十三年載季氏和南蒯斗爭時,對費人"寒者衣之,饑者食之,為之令主而共其困之,費來如歸".這樣,逃歸季氏的人愈來愈多。《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載魯昭公要攻季氏時,子家子說:"政自之出久矣,隱民多取食焉!為之徒者眾矣。"這里的"隱民"和"徒"就是季氏招徠的封建依附民。由于這些原因,所以季氏招收的封建依附者越來越多,勢力越來越大。三是建立和擴大私家武裝,季氏有私家武裝"甲七千",比魯國公室的力量還要強。由于這些原因,季氏長期把持魯國政權。魯昭公企圖消除三家勢力,結果反被三家趕出國外,想依靠齊、晉兩國勢力回國執政,兩國不愿幫忙,魯昭公不得不客死他鄉。季氏在發展過程中是很能艱苦奮斗的!秶Z?魯語》載:"季文子相宣(公)、成(公),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仲孫它諫曰:子為魯上卿,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馬不食粟,人其以子為愛,且不華國(國家的光榮)乎?文子曰:吾亦愿之,然吾觀國人,其父兄之食粗而衣惡者猶多矣,吾是以不敢。……且吾聞以德榮為國華(國之光榮),不聞以妾與馬。"魯昭公為消滅三桓向齊求援失敗,又向晉求援,晉國執政者趙鞅(趙簡子)說:"季氏甚得其民,淮夷與之;有十年之備,有齊、楚之援;有天之贊,有民之助;……故鞅以為難。"①魯昭公為歸國執政所做的努力失敗之后,繼任的魯定公在這方面的活動也未成功。

  其后繼者魯哀公又想借外國勢力■除三桓也歸于失敗。魯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季康子"用田賦",進一步按田地面積征收賦稅,承認土地私有,按封建方式剝削民眾!妒酚洠眶斨芄兰摇氛f:"三桓勝,魯如小侯,卑于三桓之家。"這說明以季氏為代表的新興勢力在魯國取得了勝利。

  春秋時期,晉國新舊勢力的斗爭也激烈,不過新舊勢力互相交錯,很難分清。一般認為晉君、奕氏、羊舌氏、祁氏為舊勢力的代表,韓、趙、魏三家屬新興勢力。春秋末,晉國叔向和齊國晏嬰對話時說:"雖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戎馬不駕,卿無軍行,公乘無人,卒列無長。庶民罷敝而空室滋侈,道?相望而女富滋尤。民聞公命,如逃寇仇。欒、?、胥、原、狐、續、慶、伯,降在皂隸。政在家門,民無所依。君日不悛,以樂?憂。公室之卑,其何日之有。①"叔向這一段話道出了晉國舊勢力的衰敗,晉國國君腐化奢侈,要兵無兵,要人無人,即所謂"戎馬不駕,卿無軍行,公乘無人,卒列無長","庶民罷敝","民聞公命,如逃寇仇".欒、?等八家貴族在政治斗爭中失敗"降在皂隸".那么民眾到哪里去了呢?"政在家門"一語道出了問題的實質,就是民眾都逃到私家那里去了。有些大族滅亡的一個重要的原因也是由于失去了民眾的支持。如《國語?晉語》載"夫?昭子,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軍,恃其富寵以泰于國",那么,為何會滅亡呢?

  《史記?晉世家》說:"三?讒伯宗,殺之。伯宗以好直諫得此禍,國人以是不附。"所以,?氏之亡在于失去了民心,失去了民眾的支持。 歷史

  而欒氏也是由于"汰侈已甚","驕泰奢侈,貪欲無藝",失去了民眾支持! x國在新、舊勢力斗爭的過程中,一些家族為取得勝利常常爭取下層民眾的支持。如《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50年),欒盈由齊人掩護,潛入曲沃,并得魏舒之助入絳,范宣子奉晉平公之命抵御,雙方交戰時,欒氏有大力士督戎,國人皆懼。范宣子就用解放奴隸的辦法,讓罪隸斐豹殺死督戎。關於此事,《左傳》載:"初,斐豹隸也,著於丹書!潮^宣子曰:茍焚丹書,我殺督戎。宣子喜曰:而(汝)

  殺之,所不請於君焚丹書者,有如日。"所謂丹書是用紅色書寫的罪隸的名籍,罪隸斐豹對范宣子說:如果焚掉丹書,我殺督戎。范宣子大喜說:你如殺掉督戎,一定設法要焚掉丹書云云。后來斐豹果殺督戎,并從罪隸中解脫了出來。公元前493年,晉國趙氏與范、中行氏的斗爭導致了鐵地(河北濮陽西北)會戰,戰前趙鞅誓師說:"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①這個命令有幾層意思:一是"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這里的所謂"受"并不是分封制下接受封邑土地,也不是受賞把一個縣和郡作為自己的私有土地,那么過里的"受"是什么意思呢?作者認為這里的"受"應是把一個縣和郡的租稅賞賜給克敵致勝的上大夫和下大夫。后來的許多事實都可說明這一點。如《戰國策?魏策》載魏王賞賜有功的將領公叔痤"田百萬祿之",后又增加了40萬畝,又賞賜給吳起后人田20萬畝等等。

  賞賜的這些田是作為"祿"田,也就是把這些田的租稅作為俸祿賞賜的。

  后來楚春申君食"淮北十二縣",秦文信侯呂不韋食河南■陽10萬戶,也都是衣食租稅。所以,春秋末年趙鞅的"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實是后來封建時代衣食租稅食封制度的先河。二是"士田十萬",按照張政?先生的解釋這里的田是以步為單位的②。周代1畝為100方步,所以,"田十萬"應為田1000畝,即10田。三是"庶人工商遂"是說庶人和工商立了軍功,也可升遷。四是"人臣隸圉免"就是釋放奴隸,成為一般民眾。在這些措施的鼓勵下,趙氏不僅贏得了民眾支持,在這次戰爭中獲得勝利,而且這一命令開創了戰國時封建地主制下一些制度的先河,所以其重要性是不可低估的。

 。保梗叮的辏保痹轮粒保梗叮赌辏翟略跁x國侯馬遺址中發現了大量盟書,共計5000余片,能辨別字跡認讀的有600余片。盟書是古代個人或集團之間為互相約束而訂的公約,及對天地鬼神保證的條文。侯馬盟書反映了春秋后期晉國各政治集團間斗爭的狀況,其中有趙鞅(趙簡子)與范、中行氏斗爭過程中的盟書。盟書分幾類,一是每個與盟人都要誠心效忠盟主,一致討誅被驅逐在外的敵對勢力,不許他們回到"晉邦之地",參加盟誓的人均為同姓同宗。第二類有人認為是一些背離敵對勢力投靠于主盟方面的誓約,內容是把自己"自質"(抵押)給新的主君,和舊的主君斷絕關系等等。第三類是禁止"納室"的盟約,不能將別人的"室"(財物)據為己有,擴充自己的土地、財產、民眾。盟書反映了人與人之間關系由宗法血緣關系掩蓋下的絕對服從的奴隸制關系向新的封建扈從關系的轉變。

  楚國也發生了新舊勢力的斗爭,其表現是白公勝企圖爭取民眾奪取政權而進行的斗爭。白公勝原是楚太子建的兒子,太子建因受讒流亡在外而死,楚令尹子西把白公勝召回國。白公勝回國后就爭取民眾支持,密謀奪取楚國政權!痘茨献?人間訓》載有白公勝的故事:"屈建告石乞曰:白公勝將為亂。石乞曰:不然。白公勝卑身下士,不敢驕賢,其家無??之信,關楗之固,大斗解以出,輕斤兩以內(納),而(爾)乃論之,以(似)

  不宜也。屈建曰:此乃所以反也。居三年,白公勝果為亂,殺令尹子西、司馬子期。"這段材料提到石乞是白公勝的謀士,參加了白公勝的活動。白公勝造反后一度控制了楚國都城,石乞勸他"焚庫弒王",白公勝不聽,下不了手,結果反被葉公子高擊敗。白公勝入山自縊。葉公要石乞供出白公勝死所,石乞不屈,被烹死。白公勝的造反就這樣失敗了。從白公勝"卑身下士,不敢驕賢,……大斗解以出,輕斤兩以內(納)"等等來看,其作為與齊國的田氏十分相似。

  從上述事實可以看出,在春秋時期新舊勢力的斗爭中齊、魯、晉諸國新勢力都取得了勝利。而在楚國卻遭到了失敗。春秋時期各國內部新舊勢力斗爭誰勝誰負,決定著歷史發展的方向,決定著奴隸制和封建制誰勝誰負。這是因為在奴隸制崩潰過程中,奴隸反對奴隸主階級的斗爭只能打擊奴隸主勢力并削弱它,而不能創造出新的生產方式和新的社會制度。而新興的封建勢力則代表著歷史前進的方向,是新的生產方式和新制度的代表者,是當時社會大變革過程中的領導力量。因此,這些新興勢力所進行的改革、斗爭能預示歷史前進的方向,決定舊制度能否滅亡和新制度能否勝利。

 。。奴隸反對奴隸主貴族的斗爭春秋時期,奴隸反對奴隸主的斗爭表現為處于奴隸地位的庶民、工匠反對各國統治者的斗爭。

  春秋時期作為被統治族的庶民,地位仍很低下,還未完全從奴隸的狀態下解放出來。奴隸主貴族對庶民的壓榨非常殘酷,迫使他們進行反抗。"民潰"就是庶民反抗的一種形式。公元前644年冬,?國為淮夷所困,齊桓公為保護?國,擊退淮夷,以霸主身分會合諸侯于淮水旁,讓齊、魯、宋、陳、衛、鄭等十國被征發服役的庶人修筑?城,冬天的苦役使很多人病倒。有人在夜間登上土丘高喊:"齊有亂",服役的庶人騷動,逃亡了。關于此事《左傳》僖公十六年載:"十二月,會于淮,謀?且東略也。城?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看來,這次齊桓公"不果城而還"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服役庶人逃亡了。這使齊桓公筑城計劃被迫停止,東征淮夷的打算也落了空。

  有的國家,就是因民潰而導致亡國的。公元前641年,梁國(陜西韓城南)國君修筑城墻壕溝,強迫庶民服苦役,民不堪命,不愿服役,國君以強寇來襲為借口強迫民眾挖宮殿四周壕溝。庶民無法忍受,一齊逃亡,秦穆公趁機滅了梁國!蹲髠鳌焚夜保鼓贻d此事說:"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處,民罷而弗堪,則曰某寇將至,乃溝公宮,曰:’秦將襲我’.民懼而潰。秦遂取梁。"這里說得很清楚,梁國是民潰在前,而后才被秦國滅掉的!豆騻鳌氛f:"梁亡。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魚爛而亡也。"《谷梁傳》也說:"梁亡,自亡也。"有的國家甚至發生庶民起義,前550年陳國國君與貴族慶氏發生矛盾。

  慶氏為抵抗國君討伐,所以征發屬下庶民筑城。筑城時夯土打實要用夾板,因夾板脫落,慶氏以殺人懲罰。這使庶人無比憤怒,他們殺死了監工的大小頭目,慶虎、慶寅也被殺死!蹲髠鳌废骞贻d此事說:"陳人城,板墜而殺人。役人相命,各殺其長,遂殺慶虎、慶寅。楚人納公子黃。君子謂慶氏不義,不可肆也。故書曰:惟命不于常。"這個事情起因是,陳國大族慶氏想依靠楚國的力量除掉陳侯之弟公子黃,就造謠說公子黃要叛楚從晉。陳侯和公子黃為此入楚說明,為楚理解,慶氏陰謀因此破產,遂據陳抵抗,并強迫庶人筑城迎戰,最后就發生庶人起義,殺死慶虎、慶寅事件。這三次民潰是較突出的。其他民潰事件也為史籍所載,如公元前660年,狄人攻邢,"邢人潰"①。公元前657年,齊桓公率各國諸侯軍攻蔡,蔡潰!蹲髠鳌焚夜哪贻d"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公羊傳》則說,魯僖"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潰者何?下叛上也。國曰潰,邑曰叛".《谷梁傳》則說:"潰之為言,上下不相得也。"在這里對"民潰"的理解出現了差異,《公羊傳》認為民潰是"下叛上也",《谷梁傳》則認為是"上下不相得也".總之,是由于內部矛盾而導致的。再如公元前583年,楚伐莒,"莒潰"①。公元前594年,楚令尹子木率兵"圍舒鳩,舒鳩潰。八月,楚滅舒鳩。"②公元前597年,楚伐宋圍蕭,"蕭潰"③。公元前518年,周敬王與王子朝斗爭時,"王子朝之師攻瑕及杏,皆潰"④。公元前513年,三桓攻魯昭公于鄆,"鄆潰"⑤。戰國后期,宋國這個大國就是因為民潰而亡國的,《戰國策》載:"宋康王……滅滕伐薛,取淮北之地,乃愈自信。欲霸之亟成,故射天笞(鞭打)地,斬社稷而焚滅之,曰:威服天下鬼神。罵國老諫臣,……國人大駭。齊聞而伐之。民散城不守。王乃逃倪侯之館,遂得而死。"這里說的"民散城不守",就是說發生了"民潰",無人守城,宋康王雖設法躲藏,仍被齊國抓往處死,宋國也由此滅亡。春秋戰國時期與"民潰"相聯系的一種社會現象是逃亡的民眾數量不少!对娊?魏風?碩鼠》反映的大約是春秋中葉的情況,內云:"碩鼠碩鼠,無食我黍!艑⑷ヅㄈ辏,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左傳》襄公十年(公元前563年),鄭國發生內亂,"子西聞盜,不儆而出,尸而追盜。盜入于北宮。乃歸授甲,臣妾多逃,器用多喪".這些逃亡的奴隸,為新興封建勢力招致,同他們結成了封建依附關系,提供了人力資源。

  奴隸反對奴隸主的斗爭,除"民潰"外",還有工匠暴動。如公元前520年,周王室內部發生了"王子朝因舊官百工之喪秩職者與靈、景之族以作亂"的事件①,曾一度趕跑周王。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周景王已立王子猛為太子,死前又私許王子朝為太子。景王死,國人立王子猛,王子朝遂攻王子猛,貴族之間也分為兩派。由于晉國支持王子猛。所以王子朝沒有成功,后流亡到楚國。這次斗爭前后延續近20年。支持王子朝的主要一部分人是"舊官百工之喪秩職者",這里所說"百工"雖指工官,但參加者是包括不少手工業奴隸在內的。因此,周王室內部這一次斗爭曲折地反映了手工業奴隸反對奴隸主貴族的斗爭。春秋末衛國曾發生過兩次工匠暴動,明顯屬于奴隸反對奴隸主貴族的斗爭。一次是公元前478年手工業奴隸反對衛莊公的斗爭。這次暴動的原因是"公使匠久".暴動的工匠進攻衛莊公,莊公在宮門外求饒,"弗許"②。衛莊公帶著太子疾和公子青從宮墻北邊跳墻逃跑摔斷了腿。附近的"戎州人"也乘機攻打莊公,并殺太子疾、公子青。最后,莊公也被曾受他殘害的戎州己氏殺死。公元前469年,衛國又發生了手工業奴隸起義,爆發的原因也是"公使匠久".此外,衛侯輒侵犯了貴族褚師比、公孫彌牟、公文要、司寇亥、司徒期等的利益,這些人也利用工匠起義而達到自己的目的。起義的手工業奴隸"皆執利兵,無者執斤",向衛侯輒發動進攻,并聯絡衛侯輒的親信拳彌到宮里作內應。衛大夫鄄子士要求鎮壓工匠起義,拳彌對他說:"當今不可,眾怒難犯。"③衛侯輒只得狼狽逃跑。 歷史

  "民潰"和工匠起義,發生的原因一般都是繁重的徭役激起的,其目的則是改善牛馬似的處境,爭取一定的人身自由。

  春秋時期與"民潰"和工匠起義并存的另一社會現象就是"多盜".逃亡的民眾有一部分轉為"盜賊",所以,當時各國都出現了盜賊問題。

  如"魯多盜"①,季孫因此責備司寇臧武仲無能。季康子曾因"患盜"②向孔子請教治理的辦法。晉國則是"盜賊充斥"、"盜賊公行"③。公元前506年,吳國攻入楚都城郢,楚昭王逃入云夢澤,盜賊曾"以戈擊王".公元前522年,鄭國子產死,大叔執政"鄭國多盜",大叔"興徒兵以攻萑苻之盜,盡殺之,盜少止"④!俄n非子?內儲說上》載:"子產死……

  鄭少年相率為盜,處于萑澤,將遂以為鄭禍。游吉(即大叔)率車騎與戰,一日一夜僅能克之。"

歷史

  在上述歷史條件下,黃河下游出現了一支盜跖領導的民眾的起義大軍!肚f子?盜跖》說:"盜跖從卒九千人,橫行天下,侵暴諸侯","所過之邑,大國守城,小國入保".《荀子?不茍》說盜跖"名聲若日月,與堯舜俱傳而不息".由于《莊子?盜跖》是寓言而非信史,所以盜跖起義的事多不被重視。然而,聯系當時的歷史條件,盜跖領導的起義軍很可能是存在的,況且后來《荀子》等也提及此事,所以對盜跖起義軍持否定態度也不足為信。與盜跖起義齊名的還有戰國時的莊?起義!渡叹龝?弱民》:"莊?發于內,楚分為五。"《荀子?議兵》:"莊?起,楚分為三四".《韓非子?喻老》載,莊子對楚王說:"莊?之盜于境內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亂也。"《史記?西南夷傳》載莊?為"楚莊王苗裔"故姓莊。又說莊?"初為盜,后為將軍,略巴、蜀、黔中",為秦阻,據滇稱王。盜跖與莊?領導的起義軍,可能是由奴隸、貧苦民眾,破產自由民、沒落貴族組成的起義軍,給當時社會以很大的震動。

  總之,"民潰"、逃亡、"多盜"和盜跖、莊?領導的起義,都是被統治者反對奴隸主貴族統治的斗爭形式,這些斗爭給了統治者以沉重打擊,是推動歷史前進的直接動力。這些斗爭說明被統治者無法接受原有的統治,奴隸主貴族也無法照舊統治。這種斗爭促進了新興封建勢力的發展、壯大、促進一些奴隸主貴族向新興封建勢力轉化。同時也促進了奴隸向封建依附者轉變。春秋戰國時期的"隱民"、"私徒屬"、"賓萌"、"?隸"等等就是由奴隸轉化來的封建依附者。

 。。平民反對奴隸主貴族的斗爭所謂平民反對奴隸主貴族的斗爭,在春秋時期主要是國人暴動。國人指住在國都及其近郊的居民、包括貴族、平民和部分工商業者。國人中平民人數最多,構成了國人的主體。平民原是本部落、氏族和聯盟部落、氏族的成員,與貴族處于平等地位。后來由于階級分化,氏族、部落貴族變為奴隸主貴族,大多數氏族、部落成員卻淪為被壓迫、被剝削的平民。隨著奴隸社會的發展,奴隸主貴族與平民的矛盾越來越尖銳,斗爭越來越激烈。所以,國人暴動,從性質上說,是平民反對奴隸主貴族的斗爭。西周末年就發生過大規模的國人暴動,春秋時期的國人暴動次數就更多了。國人暴動一般是由于統治者昏庸腐朽和對國人的政治壓迫、經濟盤剝引起的。而國人的向背,常常決定著政權的更替和國君的存廢。

  春秋時期衛國是個國君與國人矛盾尖銳的國度。公元前660年,狄人攻衛,國君衛懿公昏庸無道,對國人困苦不聞不問,但愛養鶴,有的鶴享受大夫的俸祿,坐大夫才能坐的軒車。狄人攻衛時,衛懿公讓國人去抵抗,國人說:讓鶴去打仗吧!鶴拿的俸祿跟大夫一樣。衛懿公只得帶著親兵與狄人打仗,結果全軍覆沒,衛懿公也被殺死,衛國亡國。關于此事,《左傳》閔公二年載:"狄人伐衛。衛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

  將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有祿位,余焉能戰!公與……狄人戰于滎澤,衛師敗績,遂滅衛。"公元前632年,晉、楚城濮之戰前夕,衛、晉不和,衛侯請與晉結盟,晉不許。因此,衛國國君想背晉從楚,國人反對,趕走了衛成公!蹲髠鳌焚夜四贻d:"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悅)于晉。衛侯出居于襄牛。"公元前503年,衛侯受不了晉國欺侮,想叛晉,又怕諸大夫與工商業者反對,于是就召集國人問,如果晉國連續5次伐衛,如何辦好?國人回答說:還可以繼續打下去①。在得到國人支持后,衛國叛晉,最后未出問題。《左傳》定公八年載此事說:"衛侯欲叛晉,而患諸大夫!鯇O賈曰:茍衛國有難,工商未嘗不為患,使皆行而后可!

  行有日,公朝國人,使賈問焉,曰:若衛叛晉,晉王伐我,病何如矣?

  皆曰:王伐我,猶可以能戰。"衛國的事實說明,在面臨外來侵犯時,國人的態度非常重要。如果國人反對國君,國君就會敗亡和被趕走。如果國君得到國人支持,團結御侮,就能成功。從上述材料中還可看出,國人中是包括工商業者的,因為工商業者一部分是工官和管理商業的官吏,這些人自然是國人的一部分,另外一些人身自由的個體工商業者可能也屬于國人。因此,國君怕自己主張為工商業者反對,就要去找國人商量。

  春秋時期,鄭國的國人也不斷同當政者進行斗爭,對鄭國的政治發生了重大影響。如公元前555年,鄭國執政子孔因太專橫,"國人患之",于是發生了"子展、子西率國人伐之,殺子孔而分其室"①。公元前544年,鄭國執政伯有汰侈而嗜酒,為國人憤恨,又因"鄭伯及其大夫盟于大宮,盟國人于師之梁之外。伯有聞鄭人之盟已也怒,……以伐舊北門。

  駟帶率國人以伐之!兴烙谘蛩".正是由于國人在鄭國政治生活中起了重大作用,抑制了國君和執政者的胡作非為,才使鄭國能長期存在于晉楚兩大國之間而不亡。宋國的國人在政治生活中也起著重大作用。如宋公子鮑在饑荒年貸粟給國人,公元前612年,國人就擁立公子鮑為國君。再如公元前469年,宋大尹專政,欺上壓下,"國人惡之".宋六卿三族"使國人施于大尹",大尹奔楚。宋國這一正一反的事例正說明國人的重要作用。

  有的國家因國君無道,被國人殺死也屢見不鮮。如公元前609年,莒紀公被國人殺死!蹲髠鳌肺墓四贻d:"莒紀公生太子仆,又生季陀,愛季陀而黜仆;且多行無禮于國。仆因國人以弒紀公。"這就是說莒紀公死是兩個因素造成的,一是"黜太子仆",引起太子不滿;二是"多行無禮于國",為國人厭惡。在這種情況下,太子仆依靠國人殺死了莒紀公。公元前555年,莒黎比公又被國人殺死!蹲髠鳌废骞拍贻d:"莒黎比公生去疾及展輿,既立展輿,又廢之。黎比公虐,國人患之。十一月,展輿因國人以攻莒子,弒之,乃立。"莒黎比公的死因與莒紀公死因相似,都是因為對太子態度不當和國人厭惡,最后太子依靠國人而殺死的。太子用種種辦法取得了國人的支持,所以國人殺死莒黎比公后,太子被立為國君。公元前520年,莒國君庚輿又被國人驅逐,《左傳》昭公二十三年載此事說:"莒子庚輿虐而好劍,茍鑄劍,必試諸人,國人患之,又將叛齊。烏存帥國人以逐之!R人納郊公。"莒君庚輿是因暴虐,鑄成劍后,用人試劍的好壞。這恰是奴隸制下把人視為牛馬,不把人當人看,統治者任意殘害民眾的寫照。因此,"國人患之".所以,最后國人把他驅逐出國。這正是國人反奴隸制舊習俗的一種表現。有時統治者經濟上超過規定的限度進行盤剝,也會引起國人的強烈反抗。如《左傳》哀公十一年載:"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余以為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這里說的陳國司徒轅頗以嫁國君之女而"賦封田",這明顯是一種臨時附加的田賦,所以激起國人的憤怒,被國人驅逐出國。

  由于國人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所以各國統治者為維護統治都要穩定國人。春秋時期,像齊桓公、晉文公這樣的霸主執政后也都采取措施取得國人的支持。如齊桓公為"定民之居,成民之事"①,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晉文公執政后,據說"公屬百官,賦職任功,棄責薄斂,施舍分寡,救乏振滯,匡困資無,輕關易道,通商寬農,……省用足財,利器明德,以厚民性,舉善援能"②。齊桓公、晉文公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穩定了國人等各階層,所以才能成為霸主。各國國內貴族之間斗爭時,一般也是國人站在哪一邊哪一邊就會獲勝。如"宋華閱卒,華臣……使賊殺其宰華吳",宋君和左師想驅逐華臣而又無力。然而,有一天"國人逐?(瘋)狗。?狗入于華臣氏,國人從之。華臣懼,遂奔陳"①。國人是在追逐一條瘋狗,華臣以為國人來攻打他,嚇得逃奔陳國。再如在鄭國貴族之間的斗爭中,"子肆帥國人盟于大宮,遂從而盡焚之,殺子如、子■、孫叔、孫知"② 正因為國人地位重要,有的貴族就意識到,要鞏固自己的地位,增強自己的勢力,就得爭取國人支持。

  為此采取了種種措施。如《左傳》文公十四年載:"子叔姬妃齊昭公,生舍。叔姬無寵,舍無威。公子商人驟施于國而多聚士,盡其家,貸于公有司以繼之。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秋七月乙卯夜,齊商人弒舍而讓元。元曰:爾求之久矣,……爾為之。"這一記載是說叔姬配齊昭公,生子舍。叔姬不受寵愛,舍也無權威。公子商多次施恩于國人而聚集士人歸附自己,家產用盡后,又從有關國家機構貸錢繼續施舍。昭公死后,舍即位。公子商殺舍讓位于公子元。元說:你追求君位很久了,你當國君吧!蹲髠鳌肺墓贻d:"宋公子鮑禮于國人,宋饑,竭其粟以貸之;年自七十以上無不饋飴也,……親自桓(桓公)以下無不恤也。公子鮑美而艷,襄夫人(襄公姊)欲通之而不可,乃助之施。昭公無道,國人奉公子鮑以因夫人……宋昭公將田孟諸,夫人……使帥甸攻而殺之。"這里記載的宋國公子鮑奪取政權的事跡。在宋國饑荒時,公子鮑以其家的粟盡數貸給國人,受他恩惠的人很多,而且他還得到了襄公姊(襄夫人)的支持,最后終于殺了無道的昭公!蹲髠鳌废骞拍贻d:"鄭子展卒,子皮即位。于是鄭饑而未及麥,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戶一鐘,是以得鄭國之民。故罕氏常掌國政,為鄭上卿。……宋亦饑,請于平公,出公粟以貸,使大夫皆貸。司城氏貸而不書,為大夫之無者貸。宋無饑人。叔向聞之曰:鄭之罕,宋之樂,……

  二者其皆得國乎!民之歸也。"此處記載了鄭國罕氏和宋國樂氏兩個家族施惠政和救濟國人的情況。鄭國罕氏在子皮當政時,鄭國發生饑荒,民人困苦。子皮救濟國人,戶粟一鐘,因此深得鄭國民眾的愛戴。所以,罕氏家族常執掌鄭國國政,為鄭國的上卿。宋國發生饑荒后,請示了宋平公,出宋國國家的倉庫中的粟貸賑,并使各大夫家都貸賑。司城氏貸賑而不記契據,替無粟的大夫家賑貸。因此,宋國沒有饑民。叔向聽到了鄭、宋這兩家救濟國人的情況后說,兩家都掌握著國家的政權,民眾都歸順了他們。貴族為取得國人支持而救助國人,國人為解除生活困難接受救助,二者爭取的都是眼前利益,時間長了二者就結成了不同程度的封建依附關系,這種結果是人們最初所未能預見到的。齊國的田氏就是通過賑貸、救濟貧民而逐漸發展起來的新興封建勢力的代表人物,最后奪取了齊國政權。封建制通過這種方式走向勝利,正說明封建制的出現和勝利是不依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

  不僅如此,國人有時在客觀上充當了新興封建勢力戰勝守舊勢力的助產士。如公元前532年齊國田、鮑與守舊的貴族欒、高交戰時,雙方"戰于稷,欒、高敗,又敗諸莊,國人追之,又敗諸鹿門"①,后欒、高投奔魯國。公元前489年田、鮑又與齊國守舊的貴族高張、國夏打仗,雙方"戰于?",高、國敗,"國人追之,國夏奔莒"②。在上述這兩次斗爭中,田氏明顯地是在國人支持下取得勝利的。國人支持田氏是因為他們從田氏用小斗收稅以大斗貸出的活動中得到了好處。但這種支持在客觀上卻為田氏戰勝齊國舊勢力奠定了基礎。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國人的支持客觀上充當了新興勢力田氏戰勝舊勢力的助士。

  總之,上述奴隸制度自身的矛盾和斗爭,決定舊制度必然要為新制度所取代。由于那時新的生產力已經出現,舊的制度、舊的社會關系已明顯不適合需要而必須讓位于新制度、新社會關系。所以,這種新、舊制度的更替就是通過不斷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和圍繞改革而進行的新、舊勢力的斗爭而進行的。這種改革和圍繞這種改革所進行的新舊勢力的斗爭就是一場革命。而下層群眾庶民、工匠、國人的斗爭,則為新舊制度的更替開辟了道路,客觀上充當了助產士。然而,如果與秦以后中國封建社會相比,春秋戰國這次社會大變革明顯帶有自身的特點:秦以后的封建社會出現過多次大規模的席卷全國的農民起義或武裝斗爭,但是封建制度、封建社會并沒有崩潰和被取代。相反,春秋戰國并沒有發生大規模的席卷全國的奴隸大起義,而奴隸制卻被封建制所取代。這個差異明顯地說明,生產力發展才是根本的決定社會發展的最終動力。而階級斗爭則是推動社會變革的直接動力。直接動力推動社會發展前進的幅度則受著生產力發展程度的制約。

歷史

 。ǘ┩恋、賦稅制度的變化

  1。春秋時期的土地國有制春秋時期土地占有關系變化的特點是:一方面舊的土地占有關系仍然存在,另一方面這些現存的土地占有關系又在迅速破壞之中,這明顯地表現在以下方面:周王朝實行土地國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西周滅亡后,周天子失去了對全國土地的控制權,周王朝對全國土地的所有權實際上無法行施。周天子倒楣了,諸侯起來。春秋時,諸侯國的國君對各國內部的土地有實際所有權。各國國君可以把國內土地分賜給臣下。如《齊子仲姜?》銘文載,鮑叔事齊有功,齊侯賞賜給他299邑①!蹲髠鳌废骞吣贻d:"宋左師(向戌)請賞,曰請免死之邑,公(宋平公)

  與之邑六十。"又載:"公(衛平公)與免余邑六十。辭曰:唯卿備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祿,亂也。"國君把邑賞賜卿大夫,自然連邑中的勞動者和土地也就一齊給了。這樣,便可看出,春秋時國君支配著全國土地,國君又把土地、勞動力封賞給卿大夫,卿大夫又支配著自己封邑內的土地與勞動力,儼然又似個獨立王國。這都說明春秋時期西周分封制下的社會結構仍然沿續了下來。

  按照周代的傳統,從周天子以下接受分封的各級奴隸主,在自己控制的土地上,把耕地分為公田和私田(直接生產者的份地)。公田歸各級奴隸主直接管理、經營。公田主要靠榨取被征服族庶民的剩余勞動耕種。私田是直接生產者庶民的份地,由于這時農村公社土地公有的制度還保存著,所以份地要定期輪換耕種,一般是三年輪換一次。所以,周代土地國有制的破壞,不僅表現在周天子和一些諸侯國國君對全國土地控制權、支配權喪失方面,也表現在征發庶民助耕公田制度的破壞和村社定期輪換耕地的土地公有制的破壞方面。這三者是有機地聯系在一起的。

歷史

  2。從共耕公田到"均地分力"的轉變春秋時期奴隸制下直接榨取奴隸的剩余勞動的共耕公田的制度一度還保留著。這種制度就是借民力助耕公田的制度。這種制度由于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所以在春秋戰國逐漸瓦解。這一點在典籍中有明確反映!豆茏樱砍笋R篇》載:"正月,令農始作,服于公田農耕,及雪釋,始耕焉!胤至Γ姑裰獣r也。

  民乃知時日之早晏,日月之不足,饑寒之至于身也。是故夜寢早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為而不倦,民不憚勞苦。故不均之為惡也:地利不可盡,民力不可憚;不告之以時,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民不為。……審其分,則民盡力矣。是故不使,而父子兄弟不忘其功。"這一記載生動地描述了從共耕公田制到"均地分力"的轉變。共耕公田時,勞動者沒有生產積極性。所以出現了"不告之以時,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民不為",并導致了"地利不可盡,民力不可憚"的結果。

  因此,實行共耕是不合時宜的。怎樣才合時宜呢?"道曰:均地分力,使民知時也。""均地分力"可以大大提高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所以他們"夜寢早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為而不倦,民不憚勞苦".因此,只要詳審"均地分力"的好處,認真把這件事辦好,勞動者積極性就會發揮出來。此類記載,不只一處,《呂氏春秋?審分篇》也說:"今以眾地者,公作則遲,有所匿其力也;分作則速,無所匿遲也。"《荀子?王霸篇》也說"傳曰:農分田而耕"云云。這些記載都說明春秋戰國時確實經歷過從共耕制到個體耕作的轉變。

  戰國時封君、大官僚、大商人及至一般地主、商人私家也有奴婢。

  《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君對其父田嬰說他們家"富累萬金","仆妾余粱肉而士不厭糟糠",就說明他家有奴婢。戰國末年,秦文信侯呂不韋有家僮萬人,長信侯??有家僮數千人!妒酚?貨殖列傳》載大商人白圭"與用事僮仆共苦樂".辛垣衍對魯仲連說:"先生獨未見夫仆乎!十人而從一人者,寧力不勝、智不若耶?畏之也。"①奴婢有被用于農業生產的現象,《韓非子?喻老篇》說:"故冬耕之稼,后稷不能美也;豐年大禾,臧獲不能惡也。以一人之力,則后稷不足;隨自然,則臧獲有余。"這里講到在大豐年,臧獲(奴隸)種田也能豐收,表明臧獲種田是效益最差的。所以,奴隸從事農業生產的剝削方式在當時是發展不起來的。  當時有一部分奴婢專門用于服侍主人、賓客,供娛樂、享樂用!秶Z?齊語》載齊襄公"陳妾數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繡。"《呂氏春秋?分職篇》載:"今有召客者酒酣、歌舞、鼓瑟、吹竽,明日不拜樂己者而拜主人,主人使之也。"再如呂不韋把他的美妾送給秦公子異人,平原君為收買賓客殺死自己寵愛的美妾,這類奴婢都是供統治階級享樂用的。另外,有些奴婢則服家庭雜役,如趕車、養馬等等。

  春秋戰國時期奴婢的價格很不一致,晉獻公滅虞國時,虞大夫百里奚被俘為奴。晉獻公把女兒嫁給秦穆公時,晉又把百里奚作為陪嫁奴隸送給秦國,半路上百里奚逃亡,又淪落為楚國的奴隸。秦穆公用了5張羊皮把百里奚贖回。這說明當時一名奴隸值5張羊皮。春秋末齊晏嬰到晉國,見齊人越石父為奴,用一匹拉車的馬贖回他。這說明一個奴隸值一匹馬①。戰國時,衛嗣君有個胥靡逃到魏國替魏襄王治病,衛嗣君先用100金要贖回他,魏王不答應。后來用了一個叫左氏的邑才把他換回來②。

  戰國時還有一種和奴婢很接近的賤民叫"贅婿".云楚秦簡中載魏戶律和魏奔命律載,贅婿是不能立戶、受田的受歧視社會地位低下的賤民!稘h書?嚴助傳》載:"歲比不登,民待賣爵、贅子以接食。"如淳曰:"淮南俗,賣子與人作奴婢,名為贅子,三年不能贖,遂為奴婢。"這種解釋說明,"贅婿"和奴婢尚有不同,他處在向奴婢過渡的地位,如果到期贖回來就是平民,到期不能贖回就淪為奴婢。

  從上述土地占有和階級狀況來看,戰國應為封建社會,而且是屬于封建地主制社會。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其一,戰國時庶民地主發展雖不充分,但各國統治者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進地主階級發展,整個社會在發展方向上是向著地主制軌道前進的。其二,國家是最大的地主,受田制下的廣大農民就是國家的封建依附農。其三,戰國時的各級封君、官僚衣食封邑中的租稅和俸祿,是封建地主制范疇中的特權者與官僚。

  封君與既掌握著領地上的土地占有權又掌握著領地上的行政、軍事、司法等大權的封建領主是有區別的。因此戰國屬于封建地主制社會。戰國時社會上雖有役使奴婢的奴隸制經濟成份存在,但不占統治地位,決定不了社會性質。

  戰國時封君、大官僚、大商人及至一般地主、商人私家也有奴婢。

  《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君對其父田嬰說他們家"富累萬金","仆妾余粱肉而士不厭糟糠",就說明他家有奴婢。戰國末年,秦文信侯呂不韋有家僮萬人,長信侯??有家僮數千人。《史記?貨殖列傳》載大商人白圭"與用事僮仆共苦樂".辛垣衍對魯仲連說:"先生獨未見夫仆乎!十人而從一人者,寧力不勝、智不若耶?畏之也。"①奴婢有被用于農業生產的現象,《韓非子?喻老篇》說:"故冬耕之稼,后稷不能美也;豐年大禾,臧獲不能惡也。以一人之力,則后稷不足;隨自然,則臧獲有余。"這里講到在大豐年,臧獲(奴隸)種田也能豐收,表明臧獲種田是效益最差的。所以,奴隸從事農業生產的剝削方式在當時是發展不起來的。

  當時有一部分奴婢專門用于服侍主人、賓客,供娛樂、享樂用!秶Z?齊語》載齊襄公"陳妾數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繡。"《呂氏春秋?分職篇》載:"今有召客者酒酣、歌舞、鼓瑟、吹竽,明日不拜樂己者而拜主人,主人使之也。"再如呂不韋把他的美妾送給秦公子異人,平原君為收買賓客殺死自己寵愛的美妾,這類奴婢都是供統治階級享樂用的。另外,有些奴婢則服家庭雜役,如趕車、養馬等等。

  春秋戰國時期奴婢的價格很不一致,晉獻公滅虞國時,虞大夫百里奚被俘為奴。晉獻公把女兒嫁給秦穆公時,晉又把百里奚作為陪嫁奴隸送給秦國,半路上百里奚逃亡,又淪落為楚國的奴隸。秦穆公用了5張羊皮把百里奚贖回。這說明當時一名奴隸值5張羊皮。春秋末齊晏嬰到晉國,見齊人越石父為奴,用一匹拉車的馬贖回他。這說明一個奴隸值一匹馬①。戰國時,衛嗣君有個胥靡逃到魏國替魏襄王治病,衛嗣君先用100金要贖回他,魏王不答應。后來用了一個叫左氏的邑才把他換回來②。

  戰國時還有一種和奴婢很接近的賤民叫"贅婿".云楚秦簡中載魏戶律和魏奔命律載,贅婿是不能立戶、受田的受歧視社會地位低下的賤民。《漢書?嚴助傳》載:"歲比不登,民待賣爵、贅子以接食。"如淳曰:"淮南俗,賣子與人作奴婢,名為贅子,三年不能贖,遂為奴婢。"這種解釋說明,"贅婿"和奴婢尚有不同,他處在向奴婢過渡的地位,如果到期贖回來就是平民,到期不能贖回就淪為奴婢。

  從上述土地占有和階級狀況來看,戰國應為封建社會,而且是屬于封建地主制社會。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其一,戰國時庶民地主發展雖不充分,但各國統治者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進地主階級發展,整個社會在發展方向上是向著地主制軌道前進的。其二,國家是最大的地主,受田制下的廣大農民就是國家的封建依附農。其三,戰國時的各級封君、官僚衣食封邑中的租稅和俸祿,是封建地主制范疇中的特權者與官僚。

  封君與既掌握著領地上的土地占有權又掌握著領地上的行政、軍事、司法等大權的封建領主是有區別的。因此戰國屬于封建地主制社會。戰國時社會上雖有役使奴婢的奴隸制經濟成份存在,但不占統治地位,決定不了社會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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