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絕書前言凡例第一卷越絕外傳本事第一越絕荊平王內傳第二第二卷越絕外傳記吳地傳第三第三卷越絕吳內傳第四第四卷越絕計倪內經第五第五卷越絕請糴內傳第六第六卷越絕外傳紀策考第七第七卷越絕外傳記范伯第八越絕內傳陳成恒第九第八卷越絕外傳記地傳第十第九卷越絕外傳計倪第十一第十卷越絕外傳記吳王占夢第十二第十一卷越絕外傳記寶劍第十三第十二卷越絕內經九術第十四越絕外傳記軍氣第十五第十三卷越絕外傳枕中第十六第十四卷越絕外傳春申君第十七越絕德序外傳記第十八第十五卷越絕篇敘外傳記第十九前言越絕書是記載我國早期吳越歷史的重要典籍。它所記載的內容,以春秋末年至戰國初期吳、越爭霸的歷史事實為主干,上溯夏禹,下迄兩漢,旁及諸侯列國,對這一歷史時期吳越地區的政治、經濟、軍事、天文、地理、歷法、語言等多有所涉及。其中有些記述,不見于現存其他典籍文獻,而為此書所獨詳;有些記述,則可與其他典籍文獻互為發明,彼此印證,因而向為學者所重視。在現代社會科學的研究過程中,曾有不少人,從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利用越絕書,來考察中國古代史、中國文學史、中國民族史、漢語語言學史、中國歷史地理中的一些具體問題,并取得了不少重要成果。這說明此書對于以上諸學科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出于種種原因,在越絕書的成書年代、作者、卷數。書名、篇名等問題上,至今仍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看法。如關于成書年代,有春秋說、戰國說、戰國--西漢--東漢說、戰國--東漢說、東漢初年說、東漢末年說、東漢初年--東漢末年說、西晉說;關于作者,有子貢撰說、子胥撰說、袁康撰說、袁康、吳平合撰說、袁康撰吳平修訂說、袁康、吳平輯錄說;關于卷數,有十五卷說、十六卷說;關于書名,有越絕書原稱越絕說、越絕書原稱越絕記說、越絕記非越絕書說;關于篇名,有吳太伯與兵法篇亡佚說、今本吳地傳即古本吳太伯篇說、伍子胥水戰兵法內經即古本兵法篇說、今本陳成恒非古本陳恒篇說,等等。以上這些,一方面說明,關于越絕書的一些重要問題,意見尚未統一,疑點猶待探討;另一方面也同時說明,正是由于越絕書的史料價值,在諸典籍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因而使眾多的研究者為之鍥而不舍.
應當指出,近十幾年來,一些學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對以上的這些問題,又作過一番深入的探尋,其中陳橋驛先生、黃葦先生、徐奇堂先生都有專文討論〔一〕,倉修良先生的文章也有所涉及〔二〕。這些論文,或對諸問題的研究狀況加以介紹,或就各個問題的方面發表自己的新解。這些研究的新成果,對于初涉越絕書的人來說,可作為入門的向導,對于專家來說,可供參考?傊信d趣的讀者不妨一讀。我對這些問題以及越絕書的其他一系列問題,也曾作過考察,這里為篇幅所限,無法展開,待觀點與讀者見面,再來和大家一起,相析疑義,共賞奇文〔三〕。
前人在越絕書的整理研究方面,作過一些工作,除歷代的抄本、刻本外,其主要成果是:清人的越絕書札記二種、張宗祥的越絕書校注、樂祖謀的越絕書點校本。以下對越絕書的這四種主要成果,分別加以評述。
清人的越絕書札記二種,一為德清俞樾所作,刻入曲園雜纂,一為常熟錢培名所作,刻入小萬卷樓叢書。俞樾是清代中后期的小學名家,一生從事文字、音韻、訓詁方面的研究,其代表作是群經平議與諸子平議,所以,他在札記中也往往用小學家的手段解字校文。如他在外傳記吳地傳第三“吳古故從由拳辟塞,度會夷,奏山陰”條下釋“會夷”二字說:
會夷即會稽之異文也。王充論衡力辨夏禹巡狩會計之說,而未知古有會夷之名。
這里俞氏以“夷”、“稽”為假借之字,從而闡明了古代的會夷即后世的會稽,就是其中的一一個例子。
另外,俞氏熟悉先秦兩漢文獻,知識較為廣博,對越絕書中的難點,也曾作過一些考訂,其中也有可取之處,如他在解釋外傳記軍氣第十五中的有關分野問題時說:
韓,角、亢也。鄭,角、亢也。燕,尾、箕也。越,南斗也。吳,牛、須女也。齊,虛、危也。衛,營室、壁也。魯,奎、婁也。梁,畢也。晉,觜也。秦,東井也。周,柳、七星、張也。楚,翼、軫也。趙,參也。樾謹按:十二分野見于周官。保章氏注。星紀,吳越也。元枵,齊也。?訾,衛也。降婁,魯也。大梁,趙也。實沈,晉也。鶉首,秦也。鶉火,周也。鶉尾,楚也。壽星,鄭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乃此書則為十四國,蓋分吳越為二,增韓、梁而無宋也。吳越雖分,然同一星紀之次,則仍與不分同。其增韓而與鄭同為角、亢,則仍與不增同。惟所增之梁屬畢,則大梁之次,而占趙之分野;移趙屬參,則實沈之次,而占晉之分野。晉為觜,則其為實沈如故。然趙、韓、梁皆晉之所分,舊說有晉又有趙,已為無理,此則分列晉、趙、韓、梁為四國,更無理矣。其無宋,未詳,疑有闕誤。又按:晉皇甫謐帝王世紀,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曰實沈之次,今晉魏分野。然則晉與魏同屬實沈。此書梁與趙宜互易,梁即魏也。晉、梁并屬實沈,與帝王世紀合,趙則仍為大梁,與舊說無不合矣。
俞氏援引周禮鄭玄注與帝王世紀之文,來比較并說解越絕書的這段文字,不但解決了傳統記載中的十二分野與越絕書分為“十四國”的矛盾,在考釋中求得了自圓其說,而且還指出錯簡所在,“此書梁與趙宜互易”。姑無論俞氏的結論究竟正確與否,總之多少會對我們理解或研究越絕書提供一些幫助,因為就我所見,古今學者還沒有人對這段文字作過除俞氏以外的專門的解釋。
俞氏的札記無論從客觀上還是主觀上看也還存在著較大的不足。首先,其篇幅不大,僅約二千余字,這當然對我們全面地理解或研究越絕書的需求來說,是遠為不夠的。其次,就其內容來看,一些地方也不及俞氏的上乘作品那樣精詳。如上面所與俞氏釋“會夷”的那條,說法就很簡單,僅僅指出“會夷即會稽之異文也”,沒有說明“夷”、“稽”二字的聲韻部關系,更沒有列具書證。盡管結論正確,但總不免令人覺得有些草率。由此可知,這篇札記至少不是俞氏的精心之作。
錢培名是清代的?薄⑤嬝龑W家,生活年代與俞樾幾乎同時。雖然他的名氣與學術地位遠不如俞樾,但他的越絕書札記則是其力作。江蘇藏書家史略載錢培名小傳說:
常熟人,熙經子,官縣丞。熙祚刻守山閣叢書,世稱善本,培名又搜輯放佚以補其闕,為小萬卷樓叢書,工未竣而洪、楊亂作,僅刻成十七種,其中如越絕書、申鑒、中論、陸士衡集,均附札記,校勘頗精。
別人在他?痰闹T書之中,首列越絕書及其札記,可知錢氏這一成果早為學界所見重。
錢氏的札記實際上是一部通校越絕書之后的?庇浥c越絕書佚文的匯錄,是與帶有一種隨文說解讀書筆札性質的俞氏札記完全不同的。包括每條?庇浿八械脑浇^書被校、被釋的原文,錢氏札記的文字量約有一萬五千余字。錢氏的?本唧w方法是:以古今逸史本、漢魏叢書本二種,來校元大德刊本,這是對校;以越絕書上下段或前后篇文字的邏輯聯系與敘事的特點,來作出考訂,這是本校與理校;另外還廣引群書,“搜輯放佚以補其闕”,作了大量的他校工作。其輯佚的具體方法是:從史注、地志、類書、集注四類書中,輯出今本所無的越絕書佚文,逐條排比分列,若一條佚文重見諸書而文字有出入的,還以?庇浀男问搅谐霎愅。綜觀錢氏的札記,無論是在?边是在輯佚方面,都取得了一些不容忽視的成績。
在?狈矫妫X氏長于考訂,一些判斷往往正確。如在吳內傳第四“我與汝君”條下,錢氏說:
我,原誤君。依漢魏叢書本改。
元大德本上原作“君與汝君”,錢氏據漢魏叢書本校改“君”為“我”字。這一條越絕書的前后文原來是這樣的:“使齊以國事魯,我與汝君;不以國事魯,我不與汝君。”從文義來看,若作“君與汝君”,顯然?格不通。另外,上句“我與汝君”,與下句“我不與汝君”,是相對成文的,更何況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此處正作“我與汝君”,從版本上提供了支持錢說而錢氏當時未見到的證據,故而錢氏此條校改不誤。又如,在外傳記范伯第八“有高世之材”條下錢氏說:
依下句例,句末當有者字。
這一條錢氏所據的三種本子均作“有高世之材”,但錢氏通過推理,仍然認為“句末當有者字”,其理由是“依下句例”。尋檢越絕書,這段文字的前后文是這樣的:“有高世之材,必有負俗之累,有至智之明者,必破(嘉按:“破”為“被”之訛,說見本書該篇校釋)庶眾之議!庇捎凇跋戮淅钡摹坝兄林侵髡摺本洌淠┐嬗小?者”字,因此錢氏推斷“有高世之材”句的句末,也“當有者字”。錢氏的這一說法,也應該說是有道理的,因為我后來看到昭明文選卷三五七命李善注引越絕書此文,正作“有高世之材者”,在諸典籍所引越絕書的舊文中,又沒有看到相反的證明材料,所以可以證明錢說有理。又如,在外傳記地傳第三“柴辟亭到語兒就李”條下,錢氏說:
辟,原誤碎,今改。
后來我才發現,不唯錢氏所據的那三種版本,現在流行的所有版本都將此處的“柴辟亭”書作“柴碎亭”。錢氏徑改“碎”為“辟”字,札記中無任何說明,也許他生于常熟,對吳越一帶地理情況熟悉,知有“柴辟亭”,而無“柴碎亭”。實際上越絕書中已記有“柴辟亭”一名,如外傳記地傳第十載:“語兒鄉,故越界,名曰就李,吳疆越地以為戰地,至于柴辟亭。”記地傳中的“柴辟亭”,也即吳地傳中的“柴辟亭”,此地名又屢見于讀史方輿紀要。另外,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釋“柴辟亭”也說:“在浙江崇德縣東南!睋,也知錢氏校改不誤。又如,他在外傳記吳地傳第三“葬三日而白虎居上”條下說:
葬,原誤筑,依集解、御覽五三、又三四三、事類賦注改。
錢氏所據的三種本子,“葬三日而白虎居上”的句首“葬”字,原均作“筑”,但錢在“搜輯放佚”之文時,看到史記.吳太伯世家中裴?集解、太平御覽卷五三地部.丘門、太平御覽卷三四三兵部.劍門、吳淑事類賦等書,所引此條越絕書的舊文,“筑”均作“葬”,即從舊文之說,改今本“筑”為“葬”字。一般說來,典籍書中所引的某書舊文,是要比該書的今本文字接近古本原貌一些,盡管在使用時還要謹慎。具體而言,此條錢氏四引越絕書舊文,“筑”皆作“葬”,后來我所看到的吳郡志卷三九冢墓、姑蘇志卷三四引越絕書此條,句首也作“葬”字,另外,白氏六帖卷二八白虎門敘此事也作“葬”,所見諸書引越絕書此條又無一如今作“筑”的,所以應該說,錢氏的校改,恢復了此條越絕書的古本原貌,首發其覆,考訂不誤。
在輯佚方面,錢氏搜輯了存于史注、地志、類書、集注中的不少今本所無的越絕書佚文,排比分列于札記之中。這些佚文當然是研究或補充今本越絕書的寶貴材料,所以也受到后人的重視。近代著名輯佚學家王仁俊,就把錢氏札記佚文部份中的全部佚文,錄入其著作玉函山房輯佚書續編之中,唯恐其失傳〔四〕;陳橋驛教授也對如何研究或進一步整理這些佚文,提出過一些看法〔五〕,這都從不同角度說明了這些佚文的價值。其中有些佚文的價值是相當高的,如錢氏所輯的伍子胥水戰兵法內經,文字長達一百余字,被人們認為是研究越絕書古本兵法篇去向的重要證據之一。又如所引北堂書鈔卷九四中關于“三女墳”的一條,即“闔廬葬女于?西,名為三女墳,吳先主發掘無得,鑿分為三,呼為三女墳”,就成了人們用來討論越絕書成書年代的重要材料之一?傊X氏的輯佚工作下了一番工夫,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佚文的價值讀者研究后自知,這里不再詳說。
然而,錢氏的札記也非盡善盡美,也還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之處。如前所敘,錢氏的札記是一部通校越絕書之后的?庇浥c佚文匯錄,也就是說,內容只有校文與佚文兩部分,而沒有釋文注語,未嘗對越絕書文字作一番全面解釋的工作,這是錢氏研究重點自有所在使然,不必苛求;我們所要指出的是,就錢氏札記的工作本身而言,無論在搜輯文獻還是在校勘考訂方面,疏漏也還不少。
第一,在廣搜載有越絕書舊文的文獻,來作為他校材料基礎與佚文出自根據的問題上,錢氏引書顯然數量不足。我曾統計,錢氏引此類書共是一八種〔六〕,而僅我所知,載有越絕書舊文的古代文獻,就有四二種〔七〕。不少重要文獻,為錢氏所失收。
如三國志卷四二?正傳中,裴松之注引越絕書一段,是外傳記寶劍篇里的文字,長達二三八字。這段材料非常重要,就時間而言,它是繼文選薛綜注、劉淵林注引越絕書之后,文獻中時代較早的越絕書的記載,是我們目前所能見到越絕書早期出現的重要證據之一,而且與今本記載有出入〔八〕,而錢氏的搜輯,不及于此。
又如齊民要術卷三引有越絕書一段,是外傳枕中篇的文字。這段材料也很重要,因為它可與水經注所引越絕書的材料一起,共同證明越絕書曾由東晉南朝傳入北朝,是研究越絕書南北朝時期的流傳情況的佐證之一。這段文字也與今本有異同,一些地方勝于今本〔九〕,而錢氏對此,卻失之交臂。
又如戰國策卷一七楚策四姚宏注引越絕書一段,是通過比對后可以確認的比任何一個今本都要完整的外傳春申君篇,凡五四五字,是研究今本外傳春申君篇來歷的不可多得的珍貴材料,同時可校補今本訛誤脫缺十余字〔一0〕。錢氏對此,又視而未見。
錢氏札記的佚文部份的引書情況也不全面,荊楚歲時記、嶺表錄異、會稽志、會稽續志、會稽三賦、晏元獻公類要、浙江通志等書中,都不同程度地保留有今本所無的不少越絕書佚文,而不為錢氏札記所征引〔一一〕。
第二,就錢氏已收集到的文獻而言,通過比較,也可以肯定錢氏沒有把這些文獻中的所有記有越絕書舊文的材料爬梳一遍,全部鉤稽出來加以利用。也就是說,在錢氏作札記已確定的使用書籍中,具體材料的收集工作的疏漏還不少。
如外傳記吳地傳第三“下池廣六十步”條下,錢氏說:
廣下御覽有平字。
錢氏列出太平御覽的異文,本無可非議,但這一條史記.吳太伯世家中集解引越絕書,同于今本,“廣”字下并無“平”字,結合其他證據,我們可以判斷今本不誤,而錢氏所引的那條出自太平御覽的越絕書舊文當衍“平”字〔一二〕。然而史記集解在錢氏札記中屢見征引,這里錢氏沒有征引,加以綜合考察,應是材料收集的工作疏漏所致。
又如外傳記吳地傳第三“路西宮在長秋”條下,錢氏說:
路字疑衍,西宮似當另起。然御覽亦作路西宮,恐路上有脫文,姑仍其舊。在長秋,御覽作長秋門。
錢氏這里所說的御覽,是指的太平御覽卷一九三居處部.城門中所引的越絕書〔一三〕。我們這里姑無論錢氏的各種推測有無道理,但至少收漏了材料是可以肯定的,因為太平御覽卷九二二羽族部.燕門也引有越絕書此條,作“吳路西宮在長秋”,其中句首“吳”字,是今本與錢氏所引的太平御覽中的越絕書文所沒有的。另外,“長秋”二字,同于今本,與錢氏所引太平御覽載的那條作“長秋門”不同。太平御覽也是錢氏札記中常常征引的文獻,一書之中,顧此失彼的現象,也只能是錢氏的疏忽所致。
這類例子還很有一些,讀者在本書中將可以多處看到,這里就不一一指明了。
第三,錢氏在?笨加啎r,在征引文獻與選擇版本問題上,還有一些不夠準確的地方。如在外傳記吳地傳第三“銅槨三重”條下,錢氏誤把太平御覽卷五五二所載的越絕書文,說成出自太平御覽卷五五一。在外傳記地傳第十“上茅山”條下,誤把載于太平御覽卷八二的越絕書文,說成是出自太平御覽卷八三。在外傳記吳地傳第三“去縣十七里”條下,錢氏札記誤寫越絕書正文“十七里”為“七十里”。以上是錢氏誤引文獻卷數、誤錄文獻文字例。又如在外傳記吳地傳第三“延陵季子冢也”條下,錢氏引續漢書.郡國志劉昭注引越絕書“縣南城,在荒地”,其中“在荒”二字,應是“古淹”二字之訛,現在的中華書局點校本后漢書,已從善本,改“在荒”二字為“古淹”二字〔一四〕,可知錢氏所據,當為劣本。以上是錢氏選擇版本上的毛病。
第四,錢氏的?保瑹o論是在對校、本校、理校,還是在他校方面,也還存在一些疏漏的地方。
如在對校方面,外傳本事第一“直斥以身者也”條,漢魏叢書本作“直斥以為身者也”,“以”字下多一“為”字。如前面所介紹,漢魏叢書本是錢氏的參校本之一,這里他卻沒有將漢魏叢書本與元大德刊本的不同情況寫入校記之中。而這類校記依錢氏札記的體例,是照例應寫出的。如請糴內傳第六“有智臣范蠡”條下,錢氏的校記說:“‘智臣’下,漢魏叢書、逸史本有‘曰’字!庇滞安荒芘c謀”條下,錢氏的校記說:“‘能’,漢魏叢書、逸史本作‘可’!焙茱@然,錢氏?钡膶π2糠荩瑫r有脫漏。
又如在本校方面,外傳記吳地傳第三“闔廬子女!睏l下,錢氏說:“‘子女’疑當倒。”也就是說錢氏懷疑原文應作“闔廬女子!,今本將“子”、“女”二字,互寫顛倒。其實,如果錢氏作了一番細心的本校,這一懷疑,自可不必產生,因為外傳記寶劍第十三中,記載了與此相同的事,也作“子女”,而不作“女子”〔一五〕,可知此條原來不誤,而錢氏之疑,殊無所據。
又如在理校方面,外傳記吳地傳第三“更始五年”條下,錢氏說:“按:更始無五年,此‘五’字誤!边@一“更始”,據越絕書上下文,是指的西漢末年,下江、平林農民起義軍所擁立的劉玄的年號。據后漢書.劉玄列傳及資治通鑒所載,劉玄的更始年號,僅行用三年。錢氏很可能就是據這些記載,在這里判斷“更始五年”的“五”字誤。但是我們知道,史書上所記載的歷史上某一政權的某一年號的行用時間,卻由于戰亂或者當時的交通條件有限等方面所造成的原因,往往與某一地區奉行這一年號的實際情況有出入〔一六〕。錢氏在這里對“更始五年”中的“五”字誤的理由未加說明,另外,外傳記吳地傳第三在“更始五年”以后,又有更始“六年”的記載,而錢氏對此,卻未作詳考,因而錢氏的這一推斷,沒有自圓其說,不能令人信服〔一七〕。
又如在他校方面,外傳記吳地傳第三:“太守府大殿者,秦始皇刻石所起也!逼湎洛X氏說:“‘秦始皇刻石所起也’,‘起’疑當作‘造’。”錢氏在這里疑文中“起”字原當作“造”,其說殊誤。其實,“起”字在古漢語中,本有造作之義。漢書.武帝紀太初元年二月條:“起建章宮”,“起建章宮”即造建章宮,記吳地傳這里的“起”字義是可以說得通的,根本不必“疑當作造”,何況我后來看到姑蘇志卷二二引越絕書此文正作“起”字,而不作“造”。由此可證今本不誤,錢疑無據。如果錢氏他校引書廣博,看到了姑蘇志此條所記,其考訂中的誤會,也就不會發生了。
以上對清人的越絕書札記二種,即俞樾的札記與錢培名的札記,作了評述,以下來談張宗祥的越絕書校注。
張宗祥生于一八八二年,卒年不詳〔一八〕,民國時期曾在京師圖書館任職,后任浙江圖書館館長,是版本、目錄、?睂W家。張氏的越絕書校注,是越絕書有始以來的第一個校注本,也是唯一的一個校注本,因而受到學界廣泛的注意〔一九〕。此書由商務印書館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出版,印數為三五00冊,各大圖書館里,應有收藏。
張氏校注的?辈糠,從體例與內容上看,主要是重在對校方面,另外作了少量的他校,而本校與理校的例子,在書中極其有限。
張氏對校的方式,據校注張氏序稱,由于他所見到的各種版本,“皆行款不同,字句略有小異,編目分卷不一,如此而已,非有大出入也!币虼,采取“合校各本,從其長者,義有可通,則注于下”的辦法,可知沒有選擇一定的版本為底本,而是采取匯校匯錄的方式。
關于張氏當時見到的各種版本,據校注自序,有以下幾種:明正德己巳翻刻宋本、雙柏堂本、張佳胤本、明萬歷年間翻刻元本、嘉靖二十四年孔文谷刊本、嘉靖丁未陳塏刊本、吳?古今逸史本、程榮與何鏜的漢魏書本二種。但從校注的內容看,張氏的校記中,只見引有翻元本(疑即雙柏堂本)、張佳胤本、陳塏刊本、吳綰古今逸史本、四庫全書本。其中四庫全書本,校注張序中未說。而序中說到的一些版本,在校記中沒有看到。其中的原因,也可能是張氏序中所列的版本,只是曾經見過,而未一一據以?保部赡苁沁@些版本的文字,“非有大出入也”,因而張氏略而未記。
張氏的校注因為采用的是匯校匯錄的方式,所據的版本比錢培名等前人要多一些,所以從對校方面看,是取得了一定成績的。
首先,張氏把翻元本(疑即雙柏堂本)、張佳胤本、陳塏刊本、古今逸史本、四庫全書本等版本,相互之間在文字上的一些異同情況,寫成?庇,保留在校注之中,這為我們進一步全面地校勘越絕書,提供了版本上的參考。
其次,在對校過程中,張氏的一些考訂也有可取之處。如在外傳本事等一“越專其功,故曰越絕”條下,張氏說:
張本有絕字,各本均無。宗祥按:證之下文,何不言齊絕乎句,當有。
可知“故曰越絕”一句中的“絕”字,在張氏當時所據的版本中,除了張佳胤本保留了以外,各本均無。但張氏在結合下句“何不言齊絕乎”的文義比較之后,判斷“故曰越絕”句中的“絕”字“當有”。應該說張氏這里的結論是正確的,因為錢培名在此條上也曾有按斷,他從德序外傳記等十八的句中找到了證據,認為這里“故曰越絕”句中的“絕”字,不可能是別的什么字,盡管錢氏沒有來自對校方面版本上的任何證據。由此可知,張宗祥的校注與錢培名的札記,有些考訂是殊途同歸,?钡姆绞脚c所據的材料不同,而結論一致。這里張氏的?,可以視作補證錢說之例。
張氏校注的他校、本校、理校的工作,內容都很少,本校與理校校得好的例子,在外傳記軍氣等十五中存有幾條,讀者可以參看。他校引用的文獻,載有越絕書舊文的,只用了史記三家注中的幾條,顯然不全。此外,張氏還用了左傳、國語、史記、吳越春秋中的與越絕書某篇某段文字類似的記載,來作為他校的補充,但搜采不能說是廣泛的,讀者稍作比較后就會發現,這里就不詳舉其例,一一加以指出了。
張氏校注的注釋部份,主要是注解詞語、地名與考訂史實。越絕書的外傳記吳地傳、外傳記地傳二篇,是備受研究者重視的記載早期吳越地理的珍貴資料,張氏的注釋,在這二篇中用力最勤。張氏引用續漢書.郡國志、通典、文獻通考、嘉泰會稽志、云門志略、秀水縣志、萬歷紹興府志、明一統志、名勝志、嘉靖浙江通志、弘治嘉興府志等書,考察并疏解這二篇文獻中的一些具體地理位置的所在,以及山川地形方面的特點、地名的由來等等,這對于我們今天閱讀越絕書,無疑會提供一定的幫助。
在注解詞語與考訂史實方面,張氏引用了一些文獻舊注與早期字書,隨文詮釋,往往說一字義,必據舊典,尋其上下文氣而定,講一通假,必羅列書證,擺出緣由;考訂史實,特別是對吳越君長世系考察入微,有其獨立的見解,對越絕書中所載的一些吳越早期歷史傳聞,在與吳越春秋、呂氏春秋、史記的比較基礎上,作出了較為合理的解釋。
全面地看張氏的校注,所存在的問題也是不少的。首先,校注的工作有些虎頭蛇尾,詳前而略后。越絕書現存十九篇,但自第十一篇外傳計倪以后,校注的內容就很少了。如第十六篇外傳枕中,本來是越絕書中較長的一篇,約有二千六百字左右,但校注的按語在此篇中,總計還不到五十字,幾乎是一篇白文。
其次,無論是在?狈矫妫是在注釋方面,校注也有一些不足之處。
從校勘上看,第一,如前面所述,張氏校注的工作重點是在對校方面,而本校、理校、他校方面頗嫌不足。從全面地校勘越絕書的角度上看,校注還遠遠沒有達到這一目標。
第二,從具體的校勘內容上看,還有一些地方似可商?。如荊平王內傳第二中有這樣一段:
其后荊將伐蔡,子胥言之闔廬,即使子胥救蔡而伐荊。十五戰,十五勝。
張宗祥在“十五戰,十五勝”下說:
史記作五戰楚五敗,吳越春秋作五戰徑至于郢,兩“十”字衍。
張氏在比較了史記與吳越春秋之后,認為“十五戰,十五勝”,當作“五戰五勝”,認為文中的兩“十”字,是傳抄過程中的衍文。首先我們注意到張氏這里沒有來自越絕書版本方面的證據,也就是說張氏所據越絕書的各本均作“十五戰,十五勝”。其次,太平御覽卷四八二人事部.仇讎門與藝文類聚卷三三人事部.報讎門引越絕書此事,均作“十五戰,十五勝”,而沒有看到文獻引越絕書或越絕書某本作“五戰五勝”的例證。再次,越絕書的一些記載,現在看來與史記、吳越春秋往往有同記一事而異辭之處〔二0〕。從以上三方面看,校注斷然地說“兩‘十’字衍”,就至少理由不充分了。
又如請糴內傳第六中有這樣的記載:
昔者,越王句踐與吳王夫差戰,大敗,保棲于會稽山上,乃使大夫種求行成于吳,吳許之。越王去會稽,入官于吳。
張宗祥這里對“入官于吳”這一句作了校語,他說:
國語、吳越春秋均作“入臣”。
這一條他較前條謹慎,沒有直接判斷應作“入官”,還是應作“入臣”,只是列具他書異文,客觀地擺在讀者面前。其實,越絕書的內部證據,可以證明這一句“入官于吳”中的“入官”二字沒有問題,至于國語與吳越春秋作“入臣”,這里應該視為文獻傳寫的系統不同,辭各有異方面的問題。外傳記地傳第十載:
女陽亭者,句踐入官于吳,夫人從,道產女此亭。
記地傳的“入官于吳”與請糴內傳的完全一致,可見越絕書記此事均作“入官”,張氏如果這里稍作本校考察,孰是孰非,也就不言自明。
第三,張氏的校注在征引文獻方面,也有一些不準確的地方,如外傳記吳地傳第三記載:
吳古故水道,出平門,上郭池,入瀆,出巢湖,上歷地,過梅亭,入楊湖,出漁浦,入大江,奏廣陵。
在這一段末尾,張氏說:
此言吳古故水道由北面平門以出也。廣陵當指今楊州。左傳云:吳城邗溝以通江淮,可證。
張氏所引的左傳,見于哀公九年,原文作:“吳城邗,溝通江淮!睆埵喜粌H引錄左傳原文有誤,多一“以”字,而且點斷有誤,使讀者在這里費解。
又如外傳記吳地傳第三記吳闔廬冢時說:
銅槨三重,?池六尺。
其中“?池六尺”,各本多作“墳池六尺”,張宗祥按:
史記集解引越集作“?池六尺”。
張氏所說的史記集解,見史記卷三一吳太伯世家中,而所引的是越絕,不是“越集”,這里是張氏的抄錄失誤。
張氏校注從注釋上看,也有以下兩方面的問題。第一,由于張氏校注虎頭蛇尾,因此注釋在越絕書的后半部份,也顯得太少,不能滿足通讀越絕書的需要。
第二,在已有的注釋中,有些地方,還可以補充。如外傳記吳地傳第三載:
?碓山,故為鶴阜山,禹游天下,引湖中柯山置之鶴阜,更名?碓。
張氏在“故為鶴阜山”下有注:
即??山。圖經云:形如獅子,故亦名獅子山也。梁隱士何求、何點葬此。后改名何山。
其實另外有些書對此山的山名、地理位置及其有關傳說與張注引有不同。如吳郡圖經續記卷下說:
吳王僚墓在吳縣西十二里??山旁,在西下有思益寺。
又姑蘇志卷九說:
何山在獅山北一里,其地舊名鶴邑墟,故山名鶴阜山,因梁隱士何求、何點葬此改今名。
姑蘇志卷九又說:
??山在金山東,俗稱獅子山,以形名。一名鶴阜山,又名?雄山。
接下姑蘇志自注說:
俗傳此山本在太湖,禹治水移至此。又西南有兩小山,皆有石如卷?,禹所用牽牛也。吳山有淺處,在三山之南。長老云是?嶺山麓。自此以東差深,言是牽牛之溝。
首先,關于越絕書中的“?碓山”,姑蘇志又名“?雄山”,另外,北堂書鈔卷一六0還引作“?雒山”,其中“碓”、“雄”、“雒”顯然因字形接近,必存在訛誤,究為孰正孰誤,還要進一步考訂,但各書所記山名不同的本身,至少提出了問題。其次,此山的位置,吳郡圖經續記說是在“吳縣西十二里”,姑蘇志說是在“金山東”,都可補充張氏校注解釋此山的不足之處。再次,越絕書所說的“禹游天下,引湖中柯山置之鶴阜”,與姑蘇志注所說的“俗傳此山本在太湖,禹治水移至此”的傳聞,顯然一脈相承,但姑蘇志注又說“又西南有兩小山,皆有石如卷?,禹所用牽牛也”,則是張氏校注與越絕書中所都沒有的。
下面再舉一例。荊平王內傳第二有這樣一段記載:
昔者,荊平王有臣伍子奢。奢得罪于王,且殺之,其二子出走,伍子尚奔吳,伍子胥奔鄭。
張氏校注在“荊平王有臣伍子奢”句下注解說:
荊,楚也。見國語.晉語注。平王,共王子棄疾也,伍子奢,左傳、史記、吳越春秋均作伍奢,無子字。
張氏注解“伍子奢”,說“左傳、史記、吳越春秋均作伍奢,無子字”,是屬于史實考訂中的有關人物記載方面的問題。雖然張注不誤,但尚可補充。因為淮南子的記載與越絕書同,作“伍子奢”,而不作“伍奢”。該書卷一八人間訓說:
因命太子建守城父,命伍子奢傅之。居一年,伍子奢游人于王側,(中略)王因殺太子建而誅伍子奢。
淮南子這里三次提到“伍子奢”,可見越絕書對于這一人名的記載,既沒有弄錯,也不是孤證。我們知道,淮南子的作者雖舊題為漢淮南王劉安,但實際上的作者應是劉安的一批幕僚,即所謂“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及諸儒大山、小山之徒”〔二一〕,據考訂這些人應是劉安作淮南王時收羅的謀客策士〔二二〕。出自漢代淮南國謀客策士之手的淮南子的記載,與出自吳越地區文士之手的越絕書相同,而與出自中原文士之手的左傳、史記不同〔二三〕,這里所反映的顯然不能說僅是某個字的有無或某個歷史人名的差異,而與早期江淮、吳越地區文化交流的一種特殊現象完全無關。
下面來評述樂祖謀同志的越絕書點校本。
樂祖謀同志八十年代初,作為歷史地理學研究生,攻讀于杭州大學地理系,是我國著名歷史地理學專家陳橋驛教授的學生,他的點校本越絕書一九八五年十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點校本越絕書的主要工作是?迸c分段標點,另外書末作為附錄有越絕書序跋輯錄一項,共輯有無名氏、丁黼、汪綱、都穆、楊慎、陳塏、張佳胤、王謨、四庫提要、錢培名、張宗祥的有關序跋、提要共十一篇,以供讀者參考。
關于版本的選擇與?钡脑瓌t,點校本越絕書序作了說明,是“在以四部叢刊影印江安傅氏雙鑒樓藏明雙柏堂本為底本的同時,較多地吸收了張宗祥本在校勘上的成果。此外并參校了明正德劉以貞,嘉靖孔文谷、陳塏,萬歷吳?、何鏜等諸本,在各篇末尾寫了?庇洠哺淖旨皟煽傻漠愇木鶎懶S,他本誤者則不出校!睋陨闲蛩,參校本為“明正德劉以貞”以下共五種,但據點校本越絕書的主要參校書目所列,參校本多出了王謨增訂漢魏叢書與錢培名小萬卷樓叢書本二種。觀其?庇浀木唧w情況,王、錢二本在不同程度上確有征引,因而除底本以外,點校本越絕書的參校本應該是七種。
點校本越絕書的校勘方式。僅限于對校,但在征引錢培名、張宗祥的校記中,本校、理校、他校的例子都有,盡管征引的例子很有限。由于點校本越絕書在選擇參校本中,比張宗祥的校注本多出了孔文谷刊本、增訂漢魏叢書本、小萬卷樓叢書本三種,因此在實際?边^程中,補充了張氏校注本的不足。如外傳本事第一“薛、許、邾、婁、莒旁轂趨走”條下,張宗祥原有按語:
莒,翻元本作呂。宗祥按:呂、旅、莒三字古通。呂,旅也。見漢書。律歷志注。詩。皇矣:以按徂旅,孟子。梁惠王下作以遏徂莒。莒國,己姓,東夷之國也。
點校本本條樂祖謀按:
原本及正德本、陳本莒皆作呂,孔本作莒,莒是,據孔本改。
張宗祥通過通假關系,說明“呂”為“莒”的借字,文中的“呂”當為“莒”,指代“莒國”。點校本的校記,則以孔本為憑,校改底本,不但補充了校注本版本上的不足,而且結論正確。
又如外傳記吳地傳第三“后二世而至夫差”條下,張宗祥說:
翻元本、陳本三,誤。
樂祖謀說:
原本及正德本、陳本世誤作三,據孔本等改。
可知孔文谷刊本這里也不誤。點校本在?边^程中,時有對避諱改字的說明。如外傳計倪第十一有這樣一段:
越王勃然曰:孤聞齊威淫?,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蓋管仲之力也。
文中的“齊威”,顯然指的是齊桓公,但齊桓何以作“齊威”?樂祖謀說:
威,據史當作桓,各本皆作威,當仍宋本避宋欽宗諱改之故。
應該說樂祖謀同志的判斷是正確的,周廣業經史避名匯考卷二0“欽宗恭文順德仁孝皇帝”條載:
(紹興二年)九月十六日,三省同奉圣旨,令禮部太常等同共議定申尚書。悍^淵圣皇帝御名見于經傳,義訓不一;蛞酝錇榱x,或以回旋為義,又為植立之象,又為亭郵表名,又為圭名,又為姓氏,又為木名,又為水名。當各以其義類求之。今謹按:詩曰:桓武志也?追f達曰:有威武之義。又按:詩曰:桓桓武王。鄴康成曰:有威武之王。(中略)又按爾雅:桓桓、烈烈,威也。凡此皆以威武為義也。若此之類,今欲定讀曰威。
可證樂說不誤.
點校本越絕書的標點工作,主要是把作為底本的明雙柏堂本(四部叢刊影。┌雌鋬热莘侄尾⒓右孕率綐它c,在內容的分段中,應參考過錢培名與張宗祥按語中的一些對分段的提示,其標點也應參考過張宗祥校注的點斷?傊,分段標點過的點校本越絕書,眉目清楚,頗便讀者,而分段與標點絕大部份是準確的。
點校本越絕書在一些具體的地方,也還存在一些疏漏,以下略舉幾例。
如外傳吳地傳第三記載:
闔廬宮,在高平里。
點校本這里作“闔廬官,在高平里”,“宮”作“官”,我查了底本雙柏堂本及有關各本,均作“闔廬宮”,不作“闔廬官”,加上點校本這里沒有出校,應是對底本的誤錄、誤抄或誤排所致.
又如外傳記吳地傳第三記載:
秦始皇發會稽適戍卒
文中“戍卒”二字,雙柏堂本、漢魏叢書本、張宗祥校注本均作“戎卒”,“戍”作“戎”,點校本作“戍卒”,但未出校,按改動底本例應出校的原則,這里點校本應有疏漏。錢培名這里原有按語:
戍,原誤戎,今改。
點校本這里可能參考錢校改字,但不出校是不應該的,
又如外傳記地傳第十記載:
北陽里城,大夫種城也,取土西山以濟之。徑百九十四步。或為南安。
文中“徑百九十四步”,點校本作“經百九十四步”,并出校記說:
經百九十四步,經字正德本作徑。
點校本這里雖然列出了正德本作“徑”的異文,但未定是非,仍保留了底本上的“經”字,實際上這里應作“徑百九十四步”,不應作“經百九十四步”!皬健笔侵改程幍牡缆,越絕書在敘述其他有關情況時,屢用這一“徑”字,如記地傳“苦竹城”時說:
苦竹城者,句踐伐吳還,封范蠡子也。其避居,徑六十步。
又外傳記吳地傳第三也說:
邑中徑從閶門到婁門,九里七十二步
另外,會稽志卷一引越絕,浙江通志卷四四引越絕書,這里均作“徑百九十四步”,沒有看到本證、他證作“經”的因而點校本這里應從正德本改“經”為“徑”。
以上對俞樾、錢培名的越絕書札記三種、張宗祥的越絕書校注、樂祖謀的點校本越絕書作了評述,不正之處,尚請讀者指出。
根據以上對越絕書研究整理各方工作的具體評述,現在,我們可以對越絕書研究整理的總體狀況得出以下結論:
越絕書的?薄⒆⑨、輯佚、標點這四項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在?狈矫妫瑢π9ぷ骰就瓿,越絕書傳世之本中的重要版本,大多數已為各家所用,但對校中各家也均有脫漏,須加以補正。本校、他校方面還存在很大缺陷,尤須深入發掘材料,補充完善今本。第二,在注釋方面,。張宗祥的校注本開了頭,但不少地方或可以補充,或可以商?,至于未注的越絕書難懂之處還很多。第三,在輯佚方面。錢培名已輯出一部份佚文,而存在于文獻之中錢氏未輯輯出的越絕書佚文,還有一些,須作輯補工作。另外,對越絕書的佚文,也要進一步的考訂。第四,分段標點工作已經完成,但點校本少數分段、標點處也值得商?。
本校釋就是鑒于以上越絕書研究整理各方面都還存在著不足之處而作。具體內容俱見書中,此不贅敘。又越絕書的各家成果,都自成一書,不便觀覽,今取錢培名越絕書札記、張宗祥越絕書校注、樂祖謀點校本中的所有校語、注文,悉入校釋之中〔二四〕,并一一標舉姓名,列其高見;至于某說可商,某處可補,則以“步嘉謹按”字樣別出。俞樾越絕書札記與前人對越絕書的許多考證。因不屬通盤整理研究,故擇善而從,不復畢采,以避煩猥叢雜。詩云:“它山之石,可以為錯!奔m謬拾遺,敬俟高明。
一九九一年七月修訂完畢
【注釋】〔一〕陳文載杭州大學學報一九七九年第四期;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十月版點校本越絕書卷首。黃文載方志論集,浙江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第一版。徐文載廣州師院學報一九九0年第二期!捕硞}文載歷史研究一九九0年第四期。
〔三〕拙著越絕書研究正在增補、修訂,待出版。又越絕書向稱“奇書”,這里借稱“奇文”。
〔四〕見玉函山房輯佚書續編的“經籍佚文”部份,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影印本三七八頁-三八0頁。
〔五〕參見點校本越絕書序,載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十月版卷首。
〔六〕這十八種書是:史記集解、史記索隱、史記正義、續漢書?咀ⅰ⑺涀、太平寰宇記、吳地記,吳郡志、吳越春秋注、路史、事類賦注、咸淳毗陵志、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初學記、太平御覽、太平廣記、文選注。若把史記三家注合算為一種,只有十六種。
〔七〕參見本書征引文獻一覽部份。
〔八〕參見越絕外傳記寶劍第十三中的有關校釋。
〔九〕參見越絕外傳枕中第十六中的有關校釋。
〔一0〕參見越絕外傳春申君第十七中的有關校釋。
〔一一〕參見本書附錄二:越絕書佚文輯補。
〔一二〕參見越絕外傳吳地傳第三的有關校釋。
〔一三〕參見錢培名越絕書札記,中華書局排印叢書集成初編本第七九頁第一行至二行。
〔一四〕參見中華書局點校本后漢書第三四九0頁,第一一行。
〔一五〕越絕外傳記寶劍第十三中記為:“闔廬無道,子女死,殺生以送之!卑幢緱l下文云:“舞鶴吳市,殺生以送死!敝洖橐皇。
〔一六〕這種情況很普遍。請參看各種石碑所題年月及諸家考證;蚩蓞⒖炊鼗、吐魯番出土文書的有關史料。
〔一七〕據后漢書。光武帝紀,劉秀于建武十三年才初步統一全國,一些地區還時有騷亂。建武十三年為公元三十七年,更始元年為公元二十三年,據此以推,更始五年應為公元二十七年,當時全國正在戰亂之中。若以公元二十七年時,各地區都奉行建武年號,那是不可能的事。
〔一八〕據張宗祥越絕書校注。序自稱:“今年七十有五”,落款日期是“丙申清明前一日”,“丙申”是一九五六年的干支,按傳統虛歲算法,應生于一八八二年。
〔一九〕各種介紹史學名著的書多提到張宗祥的越絕書校注,如張舜徽中國史學名著題解第二二九頁。張志哲中國史籍概論第五四四頁。呂濤、潘國基、奚椿年史籍淺說第二三四頁。
〔二0〕參見本書校釋的排比、考訂之處。
〔二一〕參見后漢高誘的淮南子。序。
〔二二〕據容齋筆說:“壽春有八公山,正(劉)安所延致賓客之處。傳記不見姓名,而高誘序以為蘇飛等八人。然惟左吳、雷被、伍被見于史!辈郊伟矗鹤髤、雷被、伍被三人,見于漢書卷四四淮南王劉安傳及卷四五伍被傳。
〔二三〕吳越春秋的作者趙曄雖也是會稽山陰人,但后漢書。趙曄傳說他“到犍為資中,詣杜撫受韓詩,究竟其術,積二十年,絕問不還”,其學問淵源,并非從吳越本地而來。
〔二四〕其中三家按語雷同者,依時代取前者為說。參見校釋凡例。
凡例一、本校釋以樂祖謀越絕書點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十月第一版)為底本,以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四部叢刊本、漢魏叢書本、增訂漢魏叢書本為參校本,參考錢培名校本(叢書集成初編本)、張宗祥校注本(商務印書館一九五六年版),并廣搜類書、地志、史注、集注四十余種古籍文獻,輯錄其中全部越絕書舊文,詳加考校。二、凡底本中訛字、衍文以及脫、倒、錯簡等等,一般不改,僅于本條校釋下考證說明,或附前人之說;明顯錯誤又證據充分者,則加以訂正,凡訂正之處皆于本條校釋下說明改正理由。
三、底本原有新式標點,并按文義分段。標點、分段一般仍其舊,但或有可商之處,亦加以改正。
四、錢培名、張宗祥、樂祖謀三家校語及有關注文,悉加采錄,但三家校語雷同者,僅取其時代靠前者為說。至于古今各家研究越絕書之言,唯錄其精華,不復畢采,以避煩猥叢雜之病。
五、凡錄前人之說,皆標其姓名,引其著述,散于越絕書正文之下。前說或有可商,或二說不同,校釋則加以考辨;前人未校未釋之處,作者凡有一管之見,校釋亦詳為補正,并以“步嘉謹按”字樣別出。
六、本校釋以校為主,輔之以釋。解釋工作以考證史實、指明典故出處、疏通文字為本,至于疑難待辨之處,不強為之釋,非唯臧藏拙,亦守不知蓋闕之古訓。
七、本校釋先校后釋,所引前人之說也如是。
八、本校釋征引典籍文獻一百四十余種,具體書名詳見征引文獻一覽。
越絕書越絕卷第一越絕外傳本事第一問曰:“何謂越絕?”“越者,國之氏也!薄昂我匝灾?”“按春秋序齊魯,皆以國為氏姓,是以明之。絕者,絕也。謂句踐時也。當是之時,齊將伐魯,孔子恥之,故子貢說齊以安魯。子貢一出,亂齊,破吳,興晉,疆越。其后賢者辯士,見夫子作春秋而略吳越,又見子貢與圣人相去不遠,唇之與齒,表之與里,蓋要其意,覽史記而述其事也。”問曰:“何不稱越經書記,而言絕乎?”曰:“不也。絕者,絕也。句踐之時,天子微弱,諸侯皆叛。于是句踐抑疆扶弱,絕惡反之于善,取舍以道,沛歸于宋,浮陵以付楚,臨沂、開陽,復之于魯。中國侵伐,因斯衰止。以其誠在于內,威發于外,越專其功,故曰越絕。故作此者,貴其內能自約,外能絕人也。賢者所述,不可斷絕,故不為記明矣!
問曰:“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任用賢者,誅服疆楚,何不言齊絕乎?”曰:“桓公,中國。兵疆霸世之后,威凌諸侯,服疆楚,此正宜耳。夫越王句踐,東垂海濱,夷狄文身,躬而自苦,任用賢臣,轉死為生,以敗為成。越伐疆吳,尊事周室,行霸瑯邪,躬自省約,率道諸侯,貴其始微,終能以霸,故與越專其功而有之也!
問曰:“然越專其功而有之,何不第一,而卒本吳太伯為?”曰:“小越而大吳。”“小越大吳奈何?”曰:“吳有子胥之教,霸世甚久。北陵齊、楚,諸侯莫敢叛者,乘,薛、許、邾、婁、莒旁轂趨走,越王句踐屬芻?養馬,諸侯從之,若果中之李。反邦七年,焦思苦身,克己自責,任用賢人。越伐疆吳,行霸諸侯,故不使越第一者,欲以貶大吳,顯弱越之功也。”
問曰:“吳亡而越興,在天與?在人乎?”“皆人也。夫差失道,越亦賢矣。濕易雨,饑易助!痹唬骸昂我灾氃谌撕酰俊薄白迂暸c夫子坐,告夫子曰:‘太宰死!蜃釉唬骸凰酪病!缡钦咴。子貢再拜而問:‘何以知之?’夫子曰:‘天生宰?者,欲以亡吳。吳今未亡,宰何病乎?’后人來言不死。圣人不妄言,是以明知越霸矣!薄昂我匝灾俊痹唬骸胺N見蠡之時,相與謀道:‘東南有霸兆,不如往仕!嘁獤|游,入越而止。賢者不妄言,以是知之焉。”
問曰:“越絕誰所作?”“吳越賢者所作也。當此之時,見夫子刪書作春秋,定王制,賢者嗟嘆,決意覽史記,成就其事!
問曰:“作事欲以自著,今但言賢者,不言姓字何?”曰:“是人有大雅之才,直道一國之事,不見姓名,小之辭也;蛞詾樽迂曀鳎敀端姆,不當獨在吳越。其在吳越,亦有因矣。此時子貢為魯使,或至齊,或至吳。其后道事以吳越為喻,國人承述,故直在吳越也。當是之時,有圣人教授六藝,刪定五經,七十二子,養徒三千,講習學問魯之闕門。越絕,小藝之文,固不能布于四方,焉有誦述先圣賢者,所作未足自稱,載列姓名,直斥以身者也?一說蓋是子胥所作也。夫人情,泰而不作,窮則怨恨,怨恨則作,猶詩人失職怨恨,憂嗟作詩也。子胥懷忠,不忍君沈惑于讒,社稷之傾。絕命危邦,不顧長生,切切爭諫,終不見聽。憂至患致,怨恨作文。不侵不差,抽引本末。明己無過,終不遺力。誠能極智,不足以身當之,嫌于求譽,是以不著姓名,直斥以身者也。后人述而說之,仍稍成中外篇焉!
問曰:“或經或傳,或內或外,何謂?”曰:“經者,論其事,傳者,道其意,外者,非一人所作,頗相覆載。或非其事,引類以?意。說之者見夫子刪詩、書,就經易,亦知小藝之復重。又各辯士所述,不可斷絕。小道不通,偏有所期。明說者不專,故刪定復重,以為中外篇。”
越絕荊平王內傳第二昔者,荊平王有臣伍子奢。奢得罪于王,且殺之,其二子出走,伍子尚奔吳,伍子胥奔鄭。王召奢而問之,曰:“若召子,孰來也?”子奢對曰:“王問臣,對而畏死,不對不知子之心者。尚為人也,仁且智,來之必入,胥為人也,勇且智,來必不入。胥且奔吳邦,君王必早閉而晏開,胥將使邊境有大憂!庇谑峭跫词故拐哒僮由杏趨,曰:“子父有罪,子入,則免之,不入,則殺之。”子胥聞之,使人告子尚于吳:“吾聞荊平王召子,子必毋入。胥聞之,入者窮,出者報仇。入者皆死,是不智也。死而不報父之仇,是非勇也。”子尚對曰:“入則免父之死,不入則不仁。愛身之死,絕父之望,賢士不為也。意不同,謀不合,子其居,尚請入!
荊平王復使使者召子胥于鄭,曰:“子入,則免父死,不入,則殺之!弊玉憬殡徐肮鲆娛拐,謝曰:“介胄之士,固不拜矣。請有道于使者:王以奢為無罪,赦而蓄之,其子又何適乎?”使者還報荊平王,王知子胥不入也,殺子奢而并殺子尚。
子胥聞之,即從橫嶺上大山,北望齊晉,謂其舍人曰:“去,此邦堂堂,被山帶河,其民重移。”于是乃南奔吳。至江上,見漁者,曰:“來,渡我。”漁者知其非常人也,欲往渡之,恐人知之,歌而往過之,曰:“日昭昭,侵以施,與子期甫蘆之?!弊玉慵磸臐O者之蘆?。日入,漁者復歌往,曰:“心中目施,子可渡河,何為不出?”船到即載,入船而伏。半江,而仰謂漁者曰:“子之姓為誰?還,得報子之厚德。”漁者曰:“縱荊邦之賊者,我也,報荊邦之仇者,子也。兩而不仁,何相問姓名為?”子胥即解其劍,以與漁者,曰:“吾先人之劍,直百金,請以與子也!睗O者曰:“吾聞荊平王有令曰:‘得伍子胥者,購之千金!裎岵挥们G平王之千金,何以百金之劍為?”漁者渡于于斧之津,乃發其簞飯,清其壺漿而食,曰:“亟食而去,毋令追者及子也。”子胥曰:“諾!弊玉闶骋讯ィ欀^漁者曰:“掩爾壺漿,無令之露!睗O者曰:“諾!弊玉阈,即覆船,挾匕首自刎而死江水之中,明無泄也。
子胥遂行。至溧陽界中,見一女子擊絮于瀨水之中,子胥曰:“豈可得?食乎?”女子曰:“諾!奔窗l簞飯,清其壺漿而食之。子胥食已而去,謂女子曰:“掩爾壺漿,毋令之露!迸釉唬骸爸Z!弊玉阈形宀,還顧女子,自縱于瀨水之中而死。
子胥遂行。至吳。徒跣被發,乞于吳市。三日,市正疑之,而道于闔廬曰:“市中有非常人,徒跣被發,乞于吳市三日矣!标H廬曰:“吾聞荊平王殺其臣伍子奢而非其罪,其子子胥勇且智,彼必經諸侯之邦可以報其父仇者!蓖跽呤拐僮玉恪H,吳王下階迎而唁,數之曰:“吾知子非恒人也,何素窮如此?”子胥跪而垂泣曰:“胥父無罪而平王殺之,而并其子尚。子胥?逃出走,唯大王可以歸骸骨者,惟大王哀之。”吳王曰:“諾。”上殿與語,三日三夜,語無復者。王乃號令邦中:“無貴賤長少,有不聽子胥之教者,猶不聽寡人也,罪至死,不赦。”
子胥居吳三年,大得吳眾。闔廬將為之報仇,子胥曰:“不可。臣聞諸侯不為匹夫興師!庇谑侵。其后荊將伐蔡,子胥言之闔廬,即使子胥救蔡而伐荊。十五戰,十五勝。荊平王已死,子胥將卒六千,操鞭捶笞平王之墓而數之曰:“昔者吾先人無罪而子殺之,今此報子也!
后,子昭王、臣司馬子期、令尹子西歸,相與計謀:“子胥不死,又不入荊,邦猶未得安,為之奈何?莫若求之而與之同邦乎?”昭王乃使使者報子胥于吳,曰:“昔者吾先人殺子之父,而非其罪也。寡人尚少,未有所識也。今子大夫報寡人也特甚,然寡人亦不敢怨子。今子大夫何不來歸子故墳墓丘冢為?我邦雖小,與子同有之,民雖少,與子同使之!弊玉阍唬骸耙源藶槊,名即章,以此為利,利即重矣。前為父報仇,后求其利,賢者不為也。父已死,子食其祿,非父之義也。”使者遂還,乃報荊昭王曰:“子胥不入荊邦,明矣!
越絕卷第二越絕外傳記吳地傳第三昔者,吳之先君太伯,周之世,武王封太伯于吳,到夫差,計二十六世,且千歲。闔廬之時,大霸,筑吳越城。城中有小城二。徙治胥山。后二世而至夫差,立二十三年,越王句踐滅之。闔廬宮,在高平里。
射臺二,一在華池昌里,一在安陽里。
南城宮,在長樂里,東到春申君府。
秋冬治城中,春夏治姑胥之臺。旦食于紐山,晝游于胥母,射于鷗陂,馳于游臺,興樂石城,走犬長洲。
吳王大霸,楚昭王、孔子時也。
吳大城,周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陸門八,其二有樓。水門八。南面十里四十二步五尺,西面七里百一十二步三尺,北面八里二百二十六步三尺,東面十一里七十九步一尺。闔廬所造也。吳郭周六十八里六十步。
吳小城,周十二里。其下廣二丈七尺,高四丈七尺。門三,皆有樓,其二增水門二,其一有樓,一增柴路。
東宮周一里二百七十步。路西宮在長秋,周一里二十六步。秦始皇帝十一年,守宮者照燕失火,燒之。
伍子胥城,周九里二百七十步。
小城東西從武里,面從小城北。
邑中徑從閶門到婁門,九里七十二步,陸道廣二十三步,平門到蛇門,十里七十五步,陸道廣三十三步。水道廣二十八步。
吳古故陸道,出胥門,奏出土山,度灌邑,奏高頸,過猶山,奏太湖,隨北顧以西,度陽下溪,過歷山陽、龍尾西大決,通安湖。
吳古故水道,出平門,上郭池,入瀆,出巢湖,上歷地,過梅亭,入楊湖,出漁浦,入大江,奏廣陵。
吳古故從由拳辟塞,度會夷,奏山陰。辟塞者,吳備候塞也。
居東城者,闔廬所游城也,去縣二十里。
柴辟亭到語兒就李,吳侵以為戰地。
百尺瀆,奏江,吳以達糧。
千里廬虛者,闔廬以鑄干將劍。歐冶僮女三百人。去縣二里,南達江。
閶門外高頸山東桓石人,古者名“石公”,去縣二十里。
閶門外郭中冢者,闔廬冰室也。
闔廬冢,在閶門外,名虎丘。下池廣六十步,水深丈五尺。銅槨三重。?池六尺。玉鳧之流,扁諸之劍三千,方圓之口三千。時耗、魚腸之劍在焉。十萬人筑治之。取土臨湖口。葬三日而白虎居上,故號為虎丘。
虎丘北莫格冢,古賢者避世冢,去縣二十里。
被奏冢,鄧大冢是也,去縣四十里。
闔廬子女冢,在閶門外道北。下方池廣四十八步,水深二丈五尺。池廣六十步,水深丈五寸。隧出廟路以南,通姑胥門。并周六里。舞鶴吳市,殺生以送死。
余杭城者,襄王時神女所葬也。神多靈。
巫門外麋湖西城,越宋王城也。時與搖城王周宋君戰于語招,殺周宋君。毋頭騎歸,至武里死亡,葬武里南城。午日死也。
巫門外冢者,闔廬冰室也。
巫門外大冢,吳王客齊孫武冢也,去縣十里。善為兵法。
蛇門外塘波洋中世子塘者,故曰王世子造以為田。塘去縣二十五里。
洋中塘,去縣二十六里。
蛇門外大丘,吳王不審名冢也,去縣十五里。
筑塘北山者,吳王不審名冢也,去縣二十里。
巫門外?溪櫝中連鄉大丘者,吳故神巫所葬也,去縣十五里。
婁門外馬亭溪上復城者,故越王余復君所治也,去縣八十里。是時烈王歸于越,所載襄王之后,不可繼述。其事書之馬亭溪。
婁門外鴻城者,故越王城也,去縣百五十里。
婁門外雞陂墟,故吳王所畜雞處,使李保養之,去縣二十里。
胥門外有九曲路,闔廬造以游姑胥之臺,以望太湖中,窺百姓。去縣三十里。
齊門,闔廬伐齊,大克,取齊王女為質子,為造齊門,置于水海虛。其臺在車道左、水海右。去縣七十里。齊女思其國死,葬虞西山。
吳北野禺櫟東所舍大□者,吳王田也,去縣八十里。
吳西野鹿陂者,吳王田也。今分為耦瀆,胥卑虛,去縣二十里。
吳北野胥主□者,吳王女胥主田也,去縣八十里。
麋湖城者,闔廬所置麋也,去縣五十里。
?溪城者,闔廬所置船宮也。闔廬所造。
婁門外力士者,闔廬所造,以備外越。
巫?城者,闔廬所置諸侯遠客離城也,去縣十五里。
由鐘窮隆山者,古赤松子所取赤石脂也,去縣二十里。子胥死,民思祭之。
?碓山,故為鶴阜山,禹游天下,引湖中柯山置之鶴阜,更名?碓。
放山者,在?碓山南。以取長之?碓山下,故有鄉名?邑。吳王惡其名,內郭中,名通陵鄉。
?碓山南有大石,古者名為“墜星”,去縣二十里。
撫侯山者,故闔廬治以諸侯冢次,去縣二十里。
吳東徐亭東西南北通溪者,越荊王所置,與麋湖相通也。
馬安溪上干城者,越干王之城也,去縣七十里。
巫門外冤山大冢,故越王王史冢也,去縣二十里。
搖城者,吳王子居焉,后越搖王居之。稻田三百頃,在邑東南,肥饒,水絕。去縣五十里。
胥女大冢,吳王不審名冢也,去縣四十五里。
蒲姑大冢,吳王不審名冢也,去縣三十里。
石城者,吳王闔廬所置美人離城也,去縣七十里。
通江南陵,搖越所鑿,以伐上舍君。去縣五十里。
婁東十里坑者,古名長人坑,從海上來。去縣十里。
海鹽縣,始為武原鄉。
婁北武城,闔廬所以候外越也,去縣三十里。今為鄉也。
宿甲者,吳宿兵候外越也,去縣百里,其東大冢,搖王冢也。
烏程、余杭、黝、歙、無湖、石城縣以南,皆故大越徙民也。秦始皇帝刻石徙之。
烏傷縣常山,古人所采藥也,高且神。
齊鄉,周十里二百一十步,其城六里三十步,墻高丈二尺,百七十步,竹格門三,其二有屋。
虞山者,巫咸所出也。虞故神出奇怪。去縣百五里。
母陵道,陽朔三年太守周君造陵道語昭。郭周十里百一十步,墻高丈二尺。陵門四,皆有屋。水門二。
無錫城,周二里十九步,高二丈七尺,門一樓四。其郭周十一里百二十八步,墻一丈七尺,門皆有屋。
無錫歷山,春申君時盛祠以牛,立無錫塘。去吳百二十里。
無錫湖者,春申君治以為陂,鑿語昭瀆以東到大田。田名胥卑。鑿胥卑下以南注大湖,以寫西野。去縣三十五里。
無錫西龍尾陵道者,春申君初封吳所造也。屬于無錫縣。以奏吳北野胥主□。
曲阿,故為云陽縣。
毗陵,故為延陵,吳季子所居。
毗陵縣南城,故古淹君地也。東南大冢,淹君子女冢也。去縣十八里。吳所葬。
毗陵上湖中冢者,延陵季子冢也,去縣七十里。上湖通上洲。季子冢古名延陵墟。
蒸山南面夏駕大冢者,越王不審名冢,去縣三十五里。
秦余杭山者,越王棲吳夫差山也,去縣五十里。山有湖水,近太湖。
夫差冢,在猶亭西卑猶位。越王候干戈人一累土以葬之。近太湖七里。
三臺者,太宰?、逢同妻子死所在也,去縣十七里。
太湖,周三萬六千頃。其千頃,烏程也。去縣五十里。
無錫湖,周萬五千頃。其一千三頃,毗陵上湖也。去縣五十里。一名射貴湖。
尸湖,周二千二百頃,去縣百七十里。
小湖,周千三百二十頃,去縣百里。
耆湖,周六萬五千頃,去縣百二十里。
乘湖,周五百頃,去縣五里。
猶湖,周三百二十頃,去縣十七里。
語昭湖,周二百八十頃,去縣五十里。
作湖,周百八十頃,聚魚多物,去縣五十五里。
昆湖,周七十六頃一畝,去縣一百七十五里。一名隱湖。
湖王湖,當問之。
丹湖,當問之。
吳古故祠江漢于棠浦東,江南為方墻,以利朝夕水。古太伯君吳,到闔廬時絕。
胥女南小蜀山,春申君客衛公子冢也,去縣三十五里。
白石山,故為胥女山,春申君初封吳,過,更名為白石。去縣四十里。
今太守舍者,春申君所造,后殿屋以為桃夏宮。
今宮者,春申君子假君宮也。前殿屋蓋地東西十七丈五尺,南北十五丈七尺。堂高四丈,十?高丈八尺。殿屋蓋地東西十五丈,南北十丈二尺七寸。戶?高丈二尺。庫東鄉屋南北四十丈八尺,上下戶各二。南鄉屋東西六十四丈四尺,上戶四,下戶三。西鄉屋南北四十二丈九尺,上戶三,下戶二。凡百四十九丈一尺。檐高五丈二尺。?高二丈九尺。周一里二百四十一步。春申君所造。
吳兩倉,春申君所造。西倉名曰均輸,東倉周一里八步。后燒。更始五年,太守李君治東倉為屬縣屋,不成。
吳市者,春申君所造,闕兩城以為市。在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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