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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官私工商業的發展與金屬貨幣的出現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春秋戰國 來源: 記憶方法網
目錄青銅器的冶鑄民間的手工業官手工業與“在官之工”

  春秋時期,隨著鐵制工具的使用,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的內部量變,農業經濟的發達,各國的手工生產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大凡禮器、兵器、車器之屬的生產,國家設有工正、工師、工尹等官吏管理,各種手工業仍由官府控制,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則由所謂“工肆之人”(《墨子·尚賢上》)、“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論語·子張》)的民間手工業者自產自銷。當時的官府手工業,基本上與西周時期相同,但其制度更為完整,種類更為繁多,對工匠的技術要求和對他們的各種管制辦法也更為嚴格了。   官府手工業是直接為奴隸主貴族階級服務的,由于統治階級的消費欲望愈來愈增多,所以官府手工業的經營范圍和質量要求也就越來越擴大和提高。因此,一切具有專業技術的公社農民,無不被官府網羅在官府工業的有關部門中,而成為“在官之工”①,亦即《國語·齊語》所說的“處工就官府”。所有在官府手工業中服役的工匠,不但具有專門技能,世代相傳,而且各有具由于長期經驗積累而成為家傳的秘方絕技。據《國語·齊語》和《管子·小匡》中的記載看來,他們的訓練途徑和方法是:令夫工群萃(集)而州(聚)處,相賓材,審其四時,辨其功(堅美)   苦(濫惡),權節其用,論比協制斷器,尚完利。相語以事,相示以功,相陳以巧,相高以知,旦夕從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當而能。夫是,故工之子常為工②。關于這種技術傳授和業務訓練的主要途徑,在戰國時期的文獻中講得更為明確。例如《周禮·考工記》說:“巧者,述之,守之世,謂之工(鄭氏注:“父子世以相教”)”;《荀子·儒效》也說:“工匠之子,莫不繼事”。這種父子相傳的傳授技術的方法主要是建立在學徒制基礎之上,而學徒制度在春秋以后,已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例如,《莊子·人間世》云:匠石之齊,至于曲轅,見櫟社樹。其大蔽牛,?之百圍,其高臨山十仞而后有枝,其可以為舟者旁十數。觀者如市,匠伯不顧,遂行不輟。弟子厭觀(飽看)之,走及匠石,曰:“自吾執斧斤以隨夫子,未嘗見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視,行不輟,何邪?”從這段故事中,我們不但可以看出古代手工匠都有學徒制度,而又可以看出當時的師傅傳授給學徒的只是一般技術,而這個師傅能夠看出這棵棟樹是“散木也。以為舟則沉,以為棺槨則速腐,以為器則速毀,以為門戶則液■,以為柱則蠹”(《莊子·人間世》)的家傳秘密是不傳給學徒的。明乎此,就可以知道為什么《考工記》給“工”下定義時,要說:“述之,守之世”的原因所在。   春秋時期的官府手工業者除了以有技術的公社農民為奴隸主貴族服務外,還有奴隸擔當其事。所以《左傳》隱公五年說:“器用之資,皂隸之事。”被征集在官府工業中的各種工匠,是在工師的直接領導和監督之下進行工作的。例如《周禮·考工記》云:國有六職,百工與居焉。   這里的六職,就是下文所云的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農夫和婦功。孫詒讓說:“《月令·季春》:命工師令百工。注云:工師,司空之屬官也。又《孟冬》:命工師效功。注云:工師,工官之長也。是冬官之屬,有工師與匠師、梓師,同領諸工,而前五官亦或有給事之工,若玉府典婦功諸職所屬之工皆是也。此經三十工,并即在官之功,故有明堂、城郭、溝洫、端玉、量器諸制,而梓人又著梓師監視之法,是其證也”①?梢姽熓枪俑I中各種工業制造的主管人。所以,戰國時期的文獻中,關于工師的職掌更多記載,例如:“論百工:審時事,辨功苦,上完利,監一五鄉,以時鉤修焉,使刻鏤文采毋敢造于鄉,工師之事也”(《管子·立政》);“論百工,審時事,辨苦功,尚完利,便備用,使雕琢文采不敢專造于家,工師之事也”(《荀子·王制》);“是月也,命工師令百工,審五庫之量,金鐵、皮革、筋角、齒羽、箭斡、脂膠、丹漆,無或不良,百工咸理,監工日號,無悖于時,無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呂氏春秋·季春紀》);“是月也,霜始降,則百工休(高誘注云:“霜降天寒,朱漆不堅,故百工休,不復作器)”(《呂氏春秋·季秋》);“是月(十月)也,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無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必功致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工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窮其情”(《呂氏春秋·孟冬》)。由此可見,當時的官府工業,既有完整的制度,又有嚴密的管理方法和監工的考核和檢查。如果發現“工有不當”,即產品的質量不合格時,則“必行其罪,以窮其情”。每年從三月到八月,是官府工匠被征調在各種官府工業中服勞役的時間;九月霜降之后,至第二年三月解凍之前,官作停止。工匠結束了官府的勞役之后,才是為自己工作或經營的時間。如果官府有額外需求,就連這點時間也不能保證?梢姡俑I的長期存在并不斷擴張和發展,既縮小了商品交換,又剝奪了手工業者自己的經營時間,所以我們可以說,官府工業的存在是商品生產不能充分發展的一個嚴重障礙①。
目錄青銅器的冶鑄民間的手工業   手工業的工藝分工當時的官府工業的分工,已很細密!抖Y記·典禮下》云:“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典制六材”;《周禮·考工記》又云:“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設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摶埴之工二”。在各種類別內部分為許多工種,而且發揮了簡單協作的效果。例如造車工業就是一個典型,《考工記》說:“一器而工聚焉者,車為多,車有六等之數。”就是將車的制造分為六種不同的勞動工序,也就是說,制作一輛車,要通過六種不同的獨立手工業勞動者之手,車是這六種不同勞動的總產物。這還只是指制造車身而言,車的最后完成,還必需再加上油漆工、彩畫工、馬具工和繩帶工等等,所以《呂氏春秋·君守》說:“今之為車者,數官然后成。”

青銅器的冶鑄

歷史

 、僭斠姼抵颍骸吨袊饨ㄉ鐣洕贰罚ㄒ唬嗣癯霭嫔绨,第244頁。到了春秋中晚期,青銅鑄造工藝的主要成就及特點,是分鑄法的進一步發展,也就是發展到器身與附件分別單獨作模。例如,侯馬晉國都城鑄銅遺址中,曾發現了不少鼎足、耳和鐘甬等附件的母范,甚至有器身的母范,只是按照器的弧度做出其中的一段或一部分。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侯馬發現的這些實心母范中,也有用模子翻出來的,這樣就使得成器附件的特征幾乎完全一樣。除侯馬之外,新鄭、壽縣、輝縣琉璃閣、長冶分水嶺以及陜西寶雞等地發現的這一時期的銅器,也都具有這些特征。分鑄法的廣泛使用,除使產品趨于規格化外,還便于處理形制極為復雜的鑄件,創造出氣勢雄偉、結構復雜的藝術作品,河南新鄭出土的立鶴銅方壺就是突出的例證。春秋晚期,鐵給手工業者提供了堅銳的工具,從而又可以對青銅器進行更細微的加工。就在這種新的技術條件下,鑲嵌純銅的工藝和以描寫宴饗、狩獵等“禮”的貴族生活為主體的畫像線刻工藝發展起來了。這種工藝,無論從題材上或技術上,都是一種創新。   手工業的地區特點與地區分工由于各個地區的自然條件或社會條件的不同,隨著春秋時期手工業的發展,各個地區便出現了獨具風格的手工業產品。作為各地特產的地方手工業,大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某種手工業品盛產于某地,其產量之大和經營者之多,都不是其他地方所能比擬的。例如《周禮·考工記》云:粵(越)無?,燕無函,秦無廬。胡無弓車。粵之無?也,非無?也,夫人而能為?也。燕之無函也,非無函也,夫人而能為函也。秦之無廬也,非無廬也,夫人而能為廬也。   胡之無弓車也,非無弓車也,夫人而能為弓車也。另一則是某地手工業者具有特殊技術,是造成地方分工的一個重要條件,所以《考工記》中又云:鄭之刀,宋之斤,魯之削,吳粵之劍,遷乎其地,而不能為良。我們知道,吳、楚特別是韓國各地盛產的名劍,其所以特別犀利,都與各地的鑄劍技術之高超分不開的。但在一般情況下,造成地區產品的獨特風格和優點的原因,往往都是結合上述兩個方面的條件形成的,因為既需要特殊熟練的生產技術,又需要各該地方盛產而別處沒有的材料!肚f子·刻意篇》中提到的“干(吳)越之劍”,所以在當時聞名全國,恐怕就是這個原因。這種情況從今天的出土資料例如“吳王夫差劍”出于山西峙峪;’吳王光劍”出于安徽壽縣蔡侯墓;“攻■太子姑發劍”出于安徽淮南蔡家崗;“越王勾踐劍”出于湖北江陵望山等,可以得到證實。這些銅器的形制,大體與中原地區的相似,而“吳王光劍”的火焰狀花紋和“越王勾踐劍”的菱形花紋,卻表現出明顯的特色。這兩把銅劍鑄造都十分精美,劍愕鋒甚犀利,銀光閃耀,保存如新,至今猶能斷發,代表了吳越青銅工業的高度水平。另外,江蘇武迸淹城發現的一批銅器,造型奇異,器質輕巧,花紋與印紋硬陶相似。以獸首為流的《犧?》和兩豬并立的《三輪盤》,尤為中原地區所不見。七個一組的句?,與過去在浙江武康縣出上的《其■句?》同一形制,也是吳越樂器的特色①。  、俦贝歷史系考古教研室編著:《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第254頁。

民間的手工業

春秋時期除了官府工業外,還有民間手工業。《呂氏春秋·召類》載司城子罕曰:南家工人也,為鞔著也,吾將徙之。其父曰:“吾侍為鞔以食三世矣。

目錄青銅器的冶鑄民間的手工業   今徙之,宋國之求鞔者,不知吾處也,吾將不食。愿相國之優吾不食也。為是,故吾弗徒也。”這個南家工人,以自己的家庭為作坊,從事手工業生產,并有遷徙的自由。他們把制成的產品,在家或在市上出賣。古代市場是在官府直接管制之下的,在市中陳列出售的貨物和在市內開設的作坊店鋪,都不是隨便散置,雜然并存,而是在市內劃分為若干區域,以類相從,名之曰“肆”。《周禮·天官·內宰》曰:“凡建國,佐后立市,設其次,置其敘,正其肆,陳其貨賄。”這里的“次”和“敘”是市官處理事物的處所,“肆”是陳列貨物和設立作坊店鋪的地點。《墨子·尚賢上》說:“古者圣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這種“工肆之人”,就是在肆內開設作坊店鋪,邊生產邊銷售的工匠。手工業者都是到肆而居的,所以說“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論語·子張》)!墩f苑·反質》中又說:魯人身善織屨,妻善織縞,而徙于越;蛑^之曰:“子必窮。”魯人曰:“何也?”曰:“屨為履,縞為冠也,而越人徙跣剪發,游不用之國,欲無窮可得乎?”   魯人夫妻本來都有專門手工技能,但是他們不在自己的家中或肆上營業,而到處流動,甚至要遠徙于越?梢姡敃r已有轉徙無常的流傭的手工業者。替秋時期的家庭手工業,主要是由婦女從事的紡織業。所以《墨子·非命下》說:“今也婦人之所以夙興夜寐,強手紡績織?,多治麻統葛緒,捆帛?,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不強必寒,故不敢怠倦。”這種家內手工業,不僅在人民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也是當時國家稅收來源之一。同時,也是公社存在的物質基礎,所以馬克思說:公社是“建立在家庭工業上面的,靠著手織業、手紡業和手力農業的特殊結合而自給自足”①。   商賈春秋時期的商賈,已被列為四民之一。《左傳》稱“商農工賈,不敗其業”(宣公十二年);又稱“商工皂隸,不知遷業”(襄公九年)。盡管此時商人的社會地位還很低下,還是在官府直接控制下的“工商食官”的商人,但是已經是一種專門職業,所以齊桓公問管仲曰:“成民之事者若何?”管子對曰:“四民者,勿使雜處,雜處,則其言■,其事易。”公曰:“處士、農、工、商若何?”管子對曰:“昔圣王之處士也,使就閑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均見《國語·齊語》),并且由于商人必須善于“觀兇饑,審國變,察其四時而監其鄉之貨,以知其市之賈”,并且還要能夠“服牛輅馬,以周四方,料多少,求貴賤”(《管子·小匡》)。古時雖然泛言商賈,實則二者是有區別的,《周禮·天官·大宰》之職曰:“以九職任萬民..六曰商賈,阜通貨賄”。孫詒讓注云:“行曰商,處曰賈者!端臼小纷⒃疲‘通物日商,居賣貨曰賈,義與此同。’..《白虎通義·商賈篇》云:‘商之為言商也,商其遠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謂之商也。賈之為言固也,固其有用之物,以待民來,以求其利者也。行日商,止日賈。’可見,春秋時期,由于公社內部已經有了量變,有了一定程度的內部分工,出現了一種“商”,專門從事遠程販運,組織貨源,所謂“服牛輅馬,以周四方”的就是這些人;另一種是“賈”,即居肆列貨,“以待民來,是直接向消費者售賣,“以求其利”。   《左傳》昭公十六年載,晉國韓宣子要鄭國商人的玉環,子產不給。后來鄭國商人雖然私下同意,但他卻說: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斬之蓬、嵩、藜、?,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恃此質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來辱,而謂敝邑強奪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必不為也。可見,這個商人既然不能自主經營,尚是“工商食官”下的商人無疑。春秋時期,還有兩則關于商人的故事。一是公元前627年,鄭國商人弦高到周去作生意,路遇偷襲鄭國的秦師,他用皮革和十二頭牛,假托君命犒勞秦師。秦人認為偷襲消息已經泄漏,便將軍隊撤回①。另一則是公元前597年,秦、楚間的?之戰中,晉國大夫荀瑩被楚所俘。鄭國商人到楚國經商時,曾經準備把囚在楚國的晉大夫荀瑩秘密置于貨車中營救出來。這顯然非用金錢賄賂楚國的看守人員不可,沒有雄厚的財力是辦不到的。后來沒有成為事實,楚國把荀瑩釋放了。而后,荀瑩在晉國見到了那個商人,非常感激他,而那個商人卻說:“吾無其功,敢有其實乎?吾小人不可以厚誣君子”②。這兩則史實告訴我們,他們都不象后來的那種自由經營的商人,而很象“工商食官”下的商人。當時的商業活動,雖在市場上進行,即所謂“處商就市井”(《國語·齊語》),但是根據當時的管理制度,必須由政府來壟斷市場,掌握物價。據《左傳》載,鄭、衛、宋國都有諸師(《左傳》襄公二十年、昭公二十年);魯國有賈正(《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等官吏管理市場。當時的官府商業和官府工業一樣,主要是為了保證奴隸主貴族的需求,不是為了發展和擴大商業貿易,所以“工商食官”制的存在,實際上阻礙了當時商業和手工業的進一步發展。
目錄青銅器的冶鑄民間的手工業

歷史

  春秋時代雖然是以“官商”為主,但是由于生產力的發展,公社所有制即井田制度的逐漸量變,列國中也出現了有錢有勢的大商人。例如:《國語·晉語八》云:“夫絳之富商,韋藩木楗,以過于朝,唯其功庸少也;而能金玉其車,文錯其服,能行諸侯之賄,而無尋尺之祿”。這些富商大賈,顯然已非“官商”,當是“無尋尺之祿”的“私商”。這些富商由于積累了大量財富,常常經營高利貸,所以《晉語八》中,也就有了欒桓子“假貸”的記錄。空首布的鑄造及使用我國的金屬貨幣究竟起源于何時,目前尚無定論。《國語·周語上》關于周“景王二十一年,將鑄大錢”的記載,在時間上似有可能,但記載本身卻存在著問題。例如,單穆公諫止景王鑄大錢的記載中,提到了輕重并用,以收“母權子”和“子權母”之效,使“小大利之”。當“民患輕”時,“則為作重幣以行之”;“若不堪重”時,“則多作輕幣而行之,并不廢乎重”(均見《周語下》)。這種大小二市相輔而行的制度在當時是不可能存在的。在春秋時期的考古發現中,曾經發現過銅幣——空首布。當時的空首布大體可以分為兩大系統:平肩、削肩弧足空首布是一個系統,出土的范圍以今之洛陽為中心;另一系統是聳肩尖足空首布,出土范圍以今之山西南部及太行山西麓為中心,波及到安陽以北,說明前看起源于周王畿,后者屬晉。近年山西侯馬、壽陽,河南浚縣,均有聳肩布出土。 1935年,河南汲縣山彪鎮一號墓也曾出土674件。山西侯馬牛村等古城遺址,是晉國晚期國都新田所在地,《左傳》成公六年云:“(景公十五年)夏,四月,丁丑,晉遷于新田。”而河南?h、汲縣,系春秋時衛邑,戰國入魏。由此可見,聳肩空首布,在時間上不可能進入戰國,因為它們主要是晉國所鑄,魏國的金屬鑄幣,無論早期還是中期,都是平首布。最值得注意的是牛村古城(晉新田故城)發現數以萬計的空首布內范以及聳肩空首布范,形成厚達三十余厘米,方圓數米的堆積層。牛村占城的東墻是被戰國遺址破壞的,可以確定牛村古城的年代不能晚到戰國。因此,出土的布錢、錢范等,其時代的下限只能是春秋末,而不能延伸到戰國?磥,晉國新田鑄幣,還不是晉國鑄幣的開始,《呂氏春秋·報更》所載趙盾與靈輒百錢,是公元前602年的事,說明晉國在春秋中期已經鑄行布錢,并且已經較為普遍地使用,這比景王“鑄大錢”要早七十八年。從時間上來計算,景王時“鑄大錢”是完全可能的,況且洛陽本居“天下之中”(《史記·周本紀》),平王東徙洛邑,洛邑便成為當時全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后來發展成為“富冠海內”的“天下名都”(《鹽鐵論·通有》)。建國以來,浴陽及其附近空首布出土的次數和數量,遠比聳肩空首布為多,這本身就是洛邑的商業比新田繁盛的實物證據①?脊虐l現中,不僅發現了空首布的成品,更重要的還發現了大批的空首布內范,這樣就直接證明了至少在春秋晚期,已經有了金屬貨幣即鑄幣的出現。   空首布這種貨幣形式,最早大概是從西周時期的?演變而來,由于?、布古音相同,可以通假,于是貨幣借用了“布”音。根據《左傳》所載,涉及貨幣的記事共得八十條,分為賄賂、賞賜、求乞、掠擄、積蓄五類,其中七十七次都以玉、帛、錦、車、馬、奴隸、粟米、兵器、衣物、飾物、彝器、樂器之類為之,說到金、銅幣的只有三次,可見春秋時期鑄幣的流通范圍尚不甚廣。

目錄青銅器的冶鑄民間的手工業   春秋時代雖然是以“官商”為主,但是由于生產力的發展,公社所有制即井田制度的逐漸量變,列國中也出現了有錢有勢的大商人。例如:《國語·晉語八》云:“夫絳之富商,韋藩木楗,以過于朝,唯其功庸少也;而能金玉其車,文錯其服,能行諸侯之賄,而無尋尺之祿”。這些富商大賈,顯然已非“官商”,當是“無尋尺之祿”的“私商”。這些富商由于積累了大量財富,常常經營高利貸,所以《晉語八》中,也就有了欒桓子“假貸”的記錄?帐撞嫉蔫T造及使用我國的金屬貨幣究竟起源于何時,目前尚無定論!秶Z·周語上》關于周“景王二十一年,將鑄大錢”的記載,在時間上似有可能,但記載本身卻存在著問題。例如,單穆公諫止景王鑄大錢的記載中,提到了輕重并用,以收“母權子”和“子權母”之效,使“小大利之”。當“民患輕”時,“則為作重幣以行之”;“若不堪重”時,“則多作輕幣而行之,并不廢乎重”(均見《周語下》)。這種大小二市相輔而行的制度在當時是不可能存在的。在春秋時期的考古發現中,曾經發現過銅幣——空首布。當時的空首布大體可以分為兩大系統:平肩、削肩弧足空首布是一個系統,出土的范圍以今之洛陽為中心;另一系統是聳肩尖足空首布,出土范圍以今之山西南部及太行山西麓為中心,波及到安陽以北,說明前看起源于周王畿,后者屬晉。近年山西侯馬、壽陽,河南?h,均有聳肩布出土。 1935年,河南汲縣山彪鎮一號墓也曾出土674件。山西侯馬牛村等古城遺址,是晉國晚期國都新田所在地,《左傳》成公六年云:“(景公十五年)夏,四月,丁丑,晉遷于新田。”而河南浚縣、汲縣,系春秋時衛邑,戰國入魏。由此可見,聳肩空首布,在時間上不可能進入戰國,因為它們主要是晉國所鑄,魏國的金屬鑄幣,無論早期還是中期,都是平首布。最值得注意的是牛村古城(晉新田故城)發現數以萬計的空首布內范以及聳肩空首布范,形成厚達三十余厘米,方圓數米的堆積層。牛村占城的東墻是被戰國遺址破壞的,可以確定牛村古城的年代不能晚到戰國。因此,出土的布錢、錢范等,其時代的下限只能是春秋末,而不能延伸到戰國。看來,晉國新田鑄幣,還不是晉國鑄幣的開始,《呂氏春秋·報更》所載趙盾與靈輒百錢,是公元前602年的事,說明晉國在春秋中期已經鑄行布錢,并且已經較為普遍地使用,這比景王“鑄大錢”要早七十八年。從時間上來計算,景王時“鑄大錢”是完全可能的,況且洛陽本居“天下之中”(《史記·周本紀》),平王東徙洛邑,洛邑便成為當時全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后來發展成為“富冠海內”的“天下名都”(《鹽鐵論·通有》)。建國以來,浴陽及其附近空首布出土的次數和數量,遠比聳肩空首布為多,這本身就是洛邑的商業比新田繁盛的實物證據①?脊虐l現中,不僅發現了空首布的成品,更重要的還發現了大批的空首布內范,這樣就直接證明了至少在春秋晚期,已經有了金屬貨幣即鑄幣的出現。   空首布這種貨幣形式,最早大概是從西周時期的?演變而來,由于?、布古音相同,可以通假,于是貨幣借用了“布”音。根據《左傳》所載,涉及貨幣的記事共得八十條,分為賄賂、賞賜、求乞、掠擄、積蓄五類,其中七十七次都以玉、帛、錦、車、馬、奴隸、粟米、兵器、衣物、飾物、彝器、樂器之類為之,說到金、銅幣的只有三次,可見春秋時期鑄幣的流通范圍尚不甚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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