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國的執政者向戌與晉、楚兩國的當權者趙武(即趙孟,又稱趙文子)和子木(即屈建)是好友,他想利用這種關系,在諸侯間發起弭兵運動。魯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46年),向戌先到晉國去找中軍元帥趙武,趙武和眾大夫商量對策,韓宣子曰:“兵,民之殘也,財用之蠹,小國之大?也。將或弭之,雖曰不可(不能成功),必將許之。弗許,楚將許之,以召諸侯,則我失為盟主矣”,因而晉國贊同了向戌的倡議。向戌又去楚國,“楚亦許之”,(均見《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接著齊、秦和其他一些中小國家也都表示同意。
是年五月至七月,晉、楚、齊、宋、衛、鄭、魯、陳、邾、滕、許、蔡等候國的卿大夫和小國君主在宋都商丘盟會,秦國雖然同意弭兵,但沒有出席會議。在會上,楚國首先提出“晉、楚之從,交相見”(《左傳》襄公二十七年)的要求。這個“晉、楚之從”是指附屬于晉、楚的各國,“交相見”,意謂原屬晉的朝楚,屬楚的朝晉。這就是說,原先分別從屬晉、楚的中小國家,現在要同時負擔向晉楚兩國朝貢的義務。由于原來從屬于晉國的侯國占多數,這就使晉國吃了虧。于是,晉趙武說:“晉、楚、齊、秦匹也。晉之不能于齊,猶楚之不能于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于敝邑,寡君敢不固請于齊?”(《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最后商定,齊、秦兩國除外,其他各國都須“交相見”,楚國還是占了便宜。這樣一來,兩國的附屬國必須既朝晉又朝楚,承認晉、楚為其共同的霸主。當時如果不是晉、楚兩國勢均力敵,這種現象是不會出現的。
弭兵會議后,晉、楚兩國之間在四十年內沒有發生沖突,戰爭的中心便由中原移到了東南地區的吳、楚,吳、越之間。這時的中原諸侯國雖然免受了大國的征伐,但從小國人民的負擔來說,并未減輕,因為他們的貢納較前增加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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