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時就培育對歷史的興致
在歷史學習中,切勿以“過去的標準“來預測現在,只因為過去是那樣,就斷定現在也是如此,這是不行的。
我發明,腳印遍布法國的你,對于某些事情已有了切中時弊的洞察力。最令我覺得快慰的是,你已意識到,在讀書時,除了要掌握書中的內容外,還應針對問題去深人探討。盡管看了書,卻不應用自己的判定力,只是把書中所寫的逐一堆進頭腦里去的人亙古未有。這樣的讀書方式,只是在胡亂地沉積信息。長此以往,全部腦子也就變得像一個垃圾場一樣,堆滿了各種雜物。
在你有了正確的讀書辦法后,你的腦筋里貯存的知識也會無比條理化。它就像一幢已經整頓好了的屋子,在必要時你隨時都能從中掏出想要的貨色。我愿望你能持續堅持這種風格。
除了作者的名字之外,對書中所敘述的內容切勿囫圇吞棗,對于書中所講述的情理,究竟有多少是準確的,以及作者的觀點畢竟有多少是對的,盼望你都能十分當真沉著地加以思考。當關涉到某件史實時,最好能多看多少本書,然后再加以綜合評判,并將這些材料加以比擬與收拾,而后再發表自己的看法。
我想,當我們在了解歷史常識時,至少要做到這一點,因為我們究竟無法獲知“歷史性的實在”到底是怎么的,歷史都是后人帶著一定的價值判斷寫出來的,未免不打上作者自身愛好的烙印,因此,對統一段歷史多接收些不同的觀點,沒有什么壞處。
以凱撒大帝被殺的真正原因為例。當我們翻經歷史書籍時,簡直所有對于這段歷史的描寫都記述了這一歷史事件發生的動機或原因,但我們卻不能完全信任這些。在剖析這一事件的原因時,我們必需先要把與該事件有關的人物的主意或利弊關聯斟酌進去,然后再來判斷作者的觀點是否正確,其中包含是否還有其他可能性較高的動機,這是很主要的。
在考慮相干人物的動機時,即使是那些最低微的或微不足道的動機,也不能放過。這是因為,人類是一種極其龐雜又布滿矛盾的生物,人的也很容易發生劇烈的變動,他們往往意志軟弱,而且一個人的心境還會受身體狀況的左右。換言之,人并非情隨事遷的,而是天天都在變動的。無論多么偉大的人物,也會有不足的處所;同樣地,無論多么卑微的人,在他身上也有值得贊成之處。即使是一個一無是處的人,他也有某種長處,也可能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驚人之舉。這就是人類的事實。
然而,在探究歷史性事件的原因時,我們多半都會追求較高尚的動機,這樣就不容易找到其真正的原因。例如路德的宗教改造,其真正的原因也許就是由路德的金錢愿望受挫而引起的,但是,那些著重實踐的歷史學者,卻對所有相關的歷史事件??除了那些重大事件外,還不放過一些平常的事件??都要套上政治性動機。我對于這點深感懷疑。
人是充斥矛盾的。人的行為不會只受中較高貴一面的影響。聰慧人也可能做出傻事,傻人也有可能做出聰明事。領有抵觸的情感,而且還變幻莫測,這就是人。如果他當天的身材、精力狀態不好,他的表示也會與平凡不一樣,這就是人。即使一個攝取食品后易于消化,睡眠非常充足,而且舉動極為果敢的,也不消除他某天會消化不良、睡眠不足,甚至在某個十分平常的場所顯得膽小怕事。我們切不可把最可能的動機視為最佳或最崇高的動機,這樣推斷不僅過于簡略化,而且也輕易與史實不符。
有關人類行動的真正原因,無論怎么盡力去深刻探索,仍然很難脫離臆測的范疇。比方,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是。凱撒是被一個由23人組成的詭計團體所殺戮的。一種說法是,這23個陰謀者,全是由于喜好自在、酷愛羅馬而殺害凱撒的。我們對這一論調不得不加以三。豈非僅有這個起因嗎?莫非它就是他們謀殺凱撒的主因嗎?
如果有充分的證據來解開真相,興許我們將會發現,凱撒事件的脅從者布魯特斯,是基于自尊、嫉妒、惱恨、掃興或其余種種私家的念頭,至少這些基于個人的動機也是其中的一局部原因……
但無論怎樣,我仍是以為,歷史是造就正確的判斷力與分析力的好“資料”。從人們的疑惑而言,歷史上的一些事實也時常令人起疑。至少,跟該事實有關的各種背景,幾乎都會引來人們的懷疑。別說是歷史史實了,就是我們日常所閱歷的一些事情,也常常讓我們感到良多說法也是闊別基本領實的,為此,我們就應該不難了解,所謂的歷史的可信度會是多么懦弱了。
例如,當警察就最近產生的某一事件取證時,他們的證詞會完全一致嗎?應當不會吧!只有是有兩個以上的人來作證,就會呈現差別。只管有人會完整依照自己的良心去做證,同樣地,也有人會懷著本人的盤算在作證時會扭曲事實。同樣,在庭審時,書記員的記載也不見得都能做到公平。
我說這些無非是想表明,對于歷史學者的記述,我們也很難判斷它就一定是公正的。也許他想借此大發討論,也許他想及早停止那個章節。所以,我認為,最好不要認為所有都是正確的,即便是歷史學者的著述也一樣。你必須自己分析,自我判斷。
不論歷史怎么樣,習慣性地去猜忌歷史,則是你必須努力學習的立場。也許我們可以說,對于生涯于社會之中的人而言,歷史比任何迷信都來得重要。
在歷史學習中,還有一點是要提示你的,那就是:切勿以“過去的尺度”來猜測現在。只由于過去是那樣,就判斷當初也是如斯,這是不行的。我們可以引用過去的例子來檢查現在的問題,然而,對此必定要穩重行事。無論如許驚動的事件,其本相都無奈確切地被人懂得,最多只能說是“揣測”。因為,過去的證言,遠比現在的證言來得暗昧,而且時期愈長遠,其可托度將愈單薄。在那些巨大的學者當中,也有人不問公私,只憑著“相似”的理由,到任意引用從前的事例。這是很愚蠢的;蛘咚麄儾⒉幌脒^這一點。然而,自盤古開天地以來,這個世界上并未發生過完全一樣的事件。所以,因為無論多么偉大的史學家,都不能完全記述事件的全貌(應該連能控制事件全貌的人也沒有),假如我們基于那樣的理由而發表談論,即是毫無意思。因而,我們不能單憑以前的學者這么寫,或以前的詩人這么寫的,我們就把它當作真諦來援用。因為每件事件都有所差異,所以應個別探討。咱們當然能夠把類似的事例拿來作為參考,不外在這樣做的時候,一定要堅守這一條,即,應該徹底地做到只拿它來作為參考,切勿以此作為斷定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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