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犯公論不涉權門
公正正論不可犯手,一犯手則遺羞萬世;權門私竇不可著腳,一著腳則玷辱畢生。
犯手:觸犯、違犯。
私竇:竇,蘊藏食糧的窖,壁間的小門也叫竇。私竇就是私門,暗行請托之門,即走后門。
著腳:著腳就是踏進去。
玷污:指美譽受污損。
社會民眾所公認的標準跟法律相對不能夠沖撞,不當心或故意違背了,那你就會一代風流;但凡顯貴結黨營私的處所,千萬不要踏進一步,萬一不警惕或成心進去了,那你一輩子的清白人格就被污損。
一個有道德、講氣節的人,寧肯困窘而逝世也不踏進權貴們徇私舞弊的地方,假如走進去,那么一輩子也洗刷不清。晉朝張翰辭去大司馬府高等官員的職務,對同郡的顧榮說:"天下繚亂不安,領有盛名的人,勵志名言,想要退隱都很艱巨。我原來就是鄉野之人,性好安逸,早已不求一時的名氣。你要好好的以你的聰慧防患于未然,用你的智慧預留后路。"顧榮拉著張翰的手,說:"我也很想和你一起退隱,自由的去采拾山間的野菜,喝江河中的凈水。"張翰有一天看到秋風吹起,想起吳中(江蘇吳縣)的莼菜羹、鱸魚膾,說:"人生的寶貴在于可能適情適性罷了。怎么能被羈留在離家鄉數千里外的地方,為的只是虛名爵?"于是叫人駕車趕回故鄉,未幾,齊王敗亡,很多人都說張翰有先見之明。晉朝還有這樣一件事。晉朝裴推舉韋忠給張華,張華要任韋忠為官,他卻以疾病為由辭謝。別人問他起因,他說:"張華為人虛華不實,裴貪多而不滿意,兩人都不顧禮法依靠賈后,我時時擔心他們會遭覆敗,波及到我;怎么可以再撩起衣裳,不知顧慮的來瀕臨他們呢?"后來張華果然遭禍,如韋忠所預言個別。以上是晉朝兩例不貪官、知敗思歸的事,這兩人不依附權貴,所以臨禍不遭殃,堅持清白的人格。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人的畢生應修德養性,做本人應當做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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