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是感想的“器官”,任何外在閱歷必須有靈魂參加才成其為幸福。
心坎世界的豐盛、敏感和活潑與否決議了一個人感觸幸福的能力。在此意思上,幸福是一種才能。
苦與樂豈但有量的區別,而且有質的差別。在每一個人的生活中,苦與樂的數目取決于他的遭受,苦與樂的品德取決于他的靈魂。
歡樂與歡樂不同,痛苦與痛苦不同,其間的區別遠遠超過歡樂與痛苦的不同。
對于沉溺于眼前瑣屑享受的人,不足與言真正的歡樂。對沉淪于面前瑣屑懊惱的人,不足與言真正的痛苦。
苦楚跟歡快是性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無歡喜,也無疼痛。
痛苦使人深入,然而,假如生涯中沒有歡樂,深刻就輕易走向冷淡。未經歡樂潤澤的太硬,它缺少愛和寬容。
我對幸福的見解日趨樸素了。在我看來,一個人若能做自己愛好做的事,并且靠這贍養自己,又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并且使他(她)們也覺得快樂,即可稱幸福。
人世間實在的幸福原是極簡略的。人們驕易和謝絕神的禮物,偏要到別處去尋找幸福,成果生活越來越龐雜,也越來越不幸。
幸福的和不幸的人呵,細心想想,這世界上有誰是真正幸福的,又有誰是相對不幸的?!
幸福是有限的,因為上帝的賜賚原來就有限。痛苦是有限的,由于人自己蒙受痛苦的能力有限。
幸福屬于天國,快活才屬于世間。
幸福是一個形象概念,素來不是一個事實。相反,痛苦和可憐卻經常存在事實的堅挺性。
幸福是一種一開端人人都自認為可能得到、最后不一個人敢說已經領有的貨色。
幸福和上帝差未幾,只存在于信任它的人心中。
幸福喜歡捉迷藏。我們年青時,它潛藏在將來,勾引我們前去尋找它,名人語錄。曾多少何時,咱們發明自己已經把它錯過,于是回過火來,又在記憶中尋找它。
聰明人譏笑幸福是一個夢,傻瓜到夢中去找幸福,兩者都不否認事實中有幸福?磥,一個人要取得切實的幸福,就必需既不太聰明,也不太傻。人們把這種介于聰慧和傻之間的狀況叫做生活的。
幸福是一個心理詭譎的女神,但她的目光并不勢利。權利能安排一切,卻安排不了運氣。金錢能買來所有,卻買不來幸福。
一切災害都有—個渺小的起因,一切幸福都有—個平淡的結尾。
本人未曾找到巨大的幸福的人,無權請求別人拒絕平凡的幸福。自己已經找到偉大的幸福的人,無意要求別人拒絕平常的幸福。
我愛人間的不幸賽過愛天堂的幸福。我愛我的不幸賽過愛別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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